在特侦组连续追查之下,扁家弊案水面下的冰山还在继续浮现。16日,台特侦组赴台北、台中、彰化等十余地搜索扁案相关证物,查扣多箱证物。检方依已有事证认为,扁家不法所得,除起诉书中列出的7亿余元(新台币,下同)以外,另有企业“进贡”的钱超过10亿。
与新披露的严重案情呼应,17日晚间,台湾“最高法院”宣布,撤销台北地院13日做出的陈水扁免保释放裁定。台北地院不日将再次开庭,重新裁定陈水扁是捉是放。
7亿外还有10亿
陈水扁日前已因洗钱等四案被起诉,涉及受贿7亿余元,但这并非扁家案件的全貌,检方目前正在追查的,是情节更为严重的扁家所涉二次金改等案。
所谓二次金改,是扁在2004年发动的一场规模浩大的金融改革,期间当局大剌剌地介入金融机构并购之中,由此衍生无数“猫腻”,几宗主要并购案无一幸免,莫不留下官商勾结的蛛丝马迹。
台检方掌握的二次金改案相关事证显示,中信金前副董事长辜仲谅曾以现金交给扁家2.9亿元。元大金控并购复华金的过程中,至少有2亿元现金送进扁家。
此外检方还发现,台新并购彰化银行案中,有金控公司高层送现金进扁官邸。101董事长陈敏熏,也曾有巨款送至官邸,具体数额仍在追查中。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估计,在二次金改时获利的金控公司,每一家至少“进贡”数亿元,扁家因此获利超过10亿元。
除二次金改案外,特侦组也掌握中南部多家企业行贿扁家的情资与事证,16日赴台中、彰化等地搜索。由于陈水扁刚刚获释,检方担心相关企业受干扰,16日格外低调,多家企业尚未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