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今年3月,4岁的婷婷(化名)在江苏某地儿童医院抢救室里永远离开了人世。当地警方在孩子的肝脏、心血、尿液、静脉血和洗胃液中均检测出一种化学成分——西布曲明。警方调查发现,婷婷所误服的“减肥巧克力”,是由其母亲李敏(化名)从网上购买的。此后警方顺藤摸瓜,打掉了一个贩卖减肥禁药西布曲明的团伙。(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婷婷虽为误服,但该悲剧的发生,有必然性。将减肥禁药制成巧克力、糖果等消费者喜爱的食品,或者放进咖啡、茶等饮料里,就是为了掩盖其“毒药”的真身。外形美化、用途生活化,目的在于误导消费者,降低他们的警惕性。婷婷的误服导致了死亡,人数众多的李敏们的“误服”,也产生了健康受损等严重后果。
这起事件首先警示家长,西布曲明的副作用巨大,大人尚且容易出现致病、致死等现象,小孩身体稚嫩,更容易受到此禁药的伤害。无论是孩子误服,还是刻意拿这类药给“小胖墩”减肥,都是十分危险的事。鉴于有商家故意将含有禁药的减肥产品包装成食品的样子,家长对此更应该保持高度警惕。
这个悲剧对于减肥者,也是一堂警示课。李敏第一次服用该产品后,很快就瘦了6斤,但由于副作用太大而不敢继续服用。尽管西布曲明可导致严重的心脑血管风险,但短时间内“瘦了6斤”等减肥效果,对于减肥者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先减肥再治疗毒副反应,是不少人的做法,认为只要能够成功减肥,健康受到一定损害也值得,进而“明知故吃”者,也大有人在。如今,不幸的婷婷已成为证明西布曲明毒性的“小白鼠”,她用生命警示减肥者,别带着侥幸心理服用减肥禁药。
婷婷之死,更应该让生产、倒卖西布曲明的不法分子警醒。很多微商对于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巧克力”“减肥糖果”“减肥咖啡”等产品,缺乏清醒的认识,认为自己所代理和推销的,不过是些大众化食品而已。他们也普遍认为,微商卖货不存在多大的法律风险。然而,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假如微商不问“减肥药”的成分,觉得好赚钱就代理,就很可能触犯法律。至于明知西布曲明为禁药,仍然制售含有西布曲明产品的不法分子,更会因知法犯法而受到法律的严惩。
西布曲明因严重的毒副作用,早在2010年就已被列为禁药,已上市的西布曲明由生产企业召回销毁。但10多年来,该禁药仍频繁更换“马甲”,在黑市上卖得十分红火。无论是“网红”郭美美因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糖”被判刑,还是4岁女童误服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巧克力”身亡,这些案例都警示我们,对西布曲明失去警惕,生命与健康就会受到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