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中案改判,保护产权就需要这样的立木取信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8-06-01 作者:沈彬

核心提示: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现在的90后青年,可能对于当年叱咤风云的物美集团不太熟悉,对这位从学者转战商海的昔日物流界大佬,就更不熟悉了。好在司法正义的阳光并没有忘记这个商人,国家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的政策红利也体现在了这一个案中。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之后所释明的——“张文中案件的改判,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政策精神”。

这次最高法的判决,从正视当年的历史局限性开始,实事求是地界定了当初张文中和物美集团一些违规行为的法律性质。从中国改革的发展曲折历程中,彰显司法智慧,让法理与改革历程接通。

说到张文中案就绕不过一个历史问题——“民企历史原罪”。 这主要是因为当年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政策对于私营企业产权保护不充分,一些民营企业家为了寻求发展,“挂靠”国有企业,形成了所谓“红帽子”的问题,进一步混淆公与私的边界。

张文中案就是典型的代表。从当年国家相关政策性文件观察,虽未明确禁止民营企业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但事实上这些项目基本都投向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不平等地位尚未彻底改变”,物美集团当年以中央直属企业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与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不无关系。

所以,最高法认为:对于物美集团当年的一些违规操作,不能够机械适用法律,搞锱铢必较,物美集团虽然对于3190万元的贴息资金有违规使用,但是并没有侵吞隐瞒,所以不能认为当初张文中有故意骗取国债贴息资金的犯罪故意,从而改判其无罪。

这是司法对于改革成果的认可,也是履行了之前中央“不随意翻历史旧账”的承诺。说白了,这主要还是当年改革不彻底、部门利益羁绊造成的,不能将之与普通的犯罪混为一潭。

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平反,就会成为中国进一步改革路上的地雷,就会成为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头顶上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历史的正义和现实的正义总是勾连在一起,存量的错案得不到纠正,就无法让整个社会,特别是让企业家群体,对于中国的法律制度、产权保护形成稳定预期。

“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中国的改革必然经历一个阵痛的过程,其中有着太多的坎坎坷坷,改革的征途中,不少改革的闯将掉入司法漩涡中。中国改革的历史正义实现,有赖于个案正义的突破,这也是全面推动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2016年中央公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其中明确: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2017年2月,中央政法机构相关领导人再次表态: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予以看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

不止于此,保护产权,既要杜绝增量问题错案的出现,又要把存量问题消化掉。去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顾雏军案、张文中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张文中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这是历年来所罕见的。

这次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将张文中案改判无罪,无疑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中国司法部门保护产权,纠正错案的力度前所未有。长达十多年、曾公认为“定案”的错案,终于被翻转过来,彰显了司法机关纠正错误的决心,是一次及时的立木取信。

版权均属央视网所有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视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央视网出品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