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久冤案”再破纪录 刚性问责才能让正义不再迟到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8-4-21 作者:沈彬

核心提示:25年,9215天。这是一个男人坐冤狱的时间,人生能有几个25年?

25年,9215天。这是一个男人坐冤狱的时间,人生能有几个25年?

4月20日,吉林高院再审宣判刘忠林故意杀人案,法院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此前,公开报道的冤案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是陈满案(8437天),而刘忠林案打破了之前陈满案冤狱最长的纪录。

面对记者“终于有了结果,高兴吗”的提问,刘忠林反问:“有啥高兴的?没啥高兴的,啥都没有了。”正义本来就是之前的判决亏欠这个男人的,刘忠林只是在背负25年杀人罪名之后得到了他应该得到的判决,却无法找回被彻底剥夺的人生!

谁该对他的悲剧命运负责?无罪的判决并不是正义的终结,相反,这是相关追问、追责、落实办案终身制的开端。

1990年,刘忠林被认定为一起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而后身陷囹圄25年。冤案的成因总是相似的,案件在物证不齐全的情况下,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就仓促定了案,而且此案有着严重的刑讯逼供的阴影。可以得到证实的是,刘忠林是带伤出狱的,“双手十指都没有指甲,呈现出坏死的状态”、“右脚大拇指被截肢”。

刘忠林今天被平反了。一则以喜,一则以忧。最近几年,中国平反冤假错案进入了快车道,从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到乐平冤案、陈满案、福建缪新华案、安徽“五周杀人冤案”,一系列陈年冤案得以翻覆,体现了中国司法洗冤净枉,解决存量冤案的勇气和决心。

同时,也要担心冤案一再平反,受众形成审美疲劳,形成边际效应递减。冤案的平反和问责,一旦缺乏足够的社会舆论压力,就可能形成新的阻力。

以刘忠林案来说,早在2012年,吉林省高院就决定再审此案,启动了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但直至6年之后的2018年,才做出了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规定,再审案件的审限是三个月,此案件的再审远超法定时限。什么样的力量在阻止着这个有着严重刑讯逼供嫌疑的案子,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之后,却长达六年得不到纠正?直白地说,是谁在阻挠案件的及时翻案?

一个着名冤案的当事人的律师曾这么说:“很多中国律师和我有这样的感觉,一个案子能翻过来,有一种买彩票中大奖的感觉。”坚持无罪推定,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坚持判错案就纠正,这本是法律的必然,不应该成为一种侥幸和偶然,要让正义成为普遍的结果。

要杜绝冤案,让法律不打折扣,就必须落实办案责任终身制,让每一个冤案“冤有头债有主”,都应该有相应的司法人员对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这才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尴尬的现实是,近几年来大张旗鼓昭雪的冤案不少,真正彻查当年的刑讯逼供责任的并不多,冤案的追责并无下文。

就一起冤案的平反而言,必然包括对冤案的相关责任人的追究,这种追究不能止于“自罚三杯”,而是对于真相的全面复原。

以刘忠林案来说,我们要问一下,当年是谁实施了“竹签钉指甲”这样的残酷刑罚?是谁导致他的脚趾被截肢?谁阻挠翻案,让再审6年迟迟等不到宣判?

冤狱长时间再长,办案责任不能也不应该消失,相反,办案责任终身制必须得到落实,让所有司法人员都引以为戒,让正义不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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