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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波兰杰出的科学家居里夫人曾说:“如果能追随理想而生活,本着自由的精神、勇往直前的毅力、诚实不欺的思想而行,一定能臻于至美至善的境地。”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虽然在社会制度、国情、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双方凭借发展友好关系的共同愿望和坚定信念,潜心耕耘、深化合作,收获了丰硕成果。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传统友好,其相互关系是整个中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领导人将以战略眼光从长远角度看待彼此关系,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面向未来、共同发展的友好伙伴关系。”2012年4月,波兰华沙,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举行会晤并发表新闻公报,中国宣布了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12项举措。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由此步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迎来了充满希望的春天。
这是一种“16+1>17”的合作模式。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东欧国家面积约为欧盟的3/10,人口约为欧盟的1/4,日益被视为欧洲发展的潜在增长点。同为新兴市场国家,双方都面临转型创新、提升竞争力的紧迫任务。中国经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工业体系完备,基础设施建设实力雄厚,资金充裕。中东欧国家经济在重回复苏和增长轨道的过程中,在金融、投资、能源、农业、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均出现新一轮发展机遇期。中国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和技术。“16+1合作”,契合各自发展需要,符合各方利益,对促进中东欧国家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实现共赢,均有深远意义。
4年来,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等3份合作文件的发表,到《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的出台,“16+1合作”路线图愈加清晰,合作内容由小到大、由浅入深,在经贸、投资、基础设施、金融、旅游、教育、农业、人文和地方合作等诸多领域取得成果,惠及广大成员国及其民众。
2015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额达562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了28%,双方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贸易领域不断拓展。目前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投资超过50亿美元,中东欧16国在中国投资超过12亿美元。中国各省市已经与除爱沙尼亚外的15个中东欧国家的155个省、州、市建立了“友好城市”或“友好省州”关系,其中“友好省州”58对,“友好城市”97对。
实践证明,“16+1合作”潜力很大,前景看好。波黑历史学家斯洛博丹·绍亚曾言,得益于中国的项目安排,这16个国家联系越来越紧密了。同时,在“16+1合作”框架下的多边合作比双边合作更容易上规模、提水平,而且容易形成“比照”和“追赶”效应,有利于推动中国和16国整体关系的发展。
“中国与中东欧16国之间仿佛架起了一座十七孔桥,‘16+1合作’平台亦从初期的探索阶段,进入承前启后的新时期。”法国《欧洲时报》如此比喻。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共同努力下,“16+1合作”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格局,已步入成熟期和早期收获期。这种全新的合作模式开辟了中国同传统友好国家关系发展的新途径,创新了中国同欧洲关系的实践,搭建了具有南北合作特点的南南合作新平台。
(四)
古希腊诗人荷马在《奥德赛》中赞美琥珀“闪烁着太阳一般的光泽”。中东欧古老的土地曾经沐浴在这样的光泽之中。
琥珀被誉为“波罗的海钻石”,标志着商贸繁荣的“琥珀之路”向西进入地中海沿岸,向东连接“丝绸之路”。这美好的连接,助力东西方商贸跨越山海,融通彼此遥望的欧洲文明和亚洲文明。斗转星移,沧海桑田。“琥珀之路”和“丝绸之路”,在新时期迎来新的对接,放射出新的光芒。
“一带一路”建设,新时期塑造新格局。中东欧16国,全部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目前,中东欧国家中已有7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谅解备忘录。实现“一带一路”与“16+1合作”的有效对接,犹如为中国-中东欧合作列车装载了“超级引擎”,不仅拓宽了沿线国家的企业投资之路、贸易之路,也拓宽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战略对接、合作共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