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一审宣判
中国法院网讯 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王峥嵘1962年10月出生,捕前系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 2007年2月12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于2009年5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峥嵘女儿王佳俊参加了2004年全国统一高考,总成绩为335分,未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最低控制录取线,而其同班同学罗彩霞高考总成绩为514分,上了普通高等学校(三本)最低控制录取线。因当年二本最低控制线分数为531分,而部分院校可在降低20分以内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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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当事人
*罗彩霞*
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镇人。2004年,她作为邵东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考了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没收到任何高校录取通知书。无奈之下,她选择了复读一年,最终考取了天津师范大学。如今,将毕业的她又面临因身份证被盗用而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问题……
*王佳俊*
罗彩霞的高中同学。2004年高考考分为335分,但王佳俊以罗彩霞的名义进入贵州师范大学读书,2008年顺利毕业,并将户口迁移至广州市天河区。
几天以前,一年一度的高考结束了,几乎同时,备受关注的湖南罗彩霞高考调包也公布了调查结果,湖南省调查组表示这起事件是高考招生中发生在湖南邵东县的一起个案,而就是这个被称为个案的事件冲击的,却是整个高考制度的核心价值,也就是公平和公正。那么在罗彩霞被冒名的过程中,从报名登记、招生录取到户口迁移等各个关键环节究竟是如何造假的,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又是什么呢? >>>>点击查看全部视频
今年3月,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5级学生罗彩霞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及户籍相关信息被人盗用。经核实 ,盗用罗彩霞身份信息的是其高中同学王佳俊。2004年,湖南邵东一中考生王佳俊以同学罗彩霞的名义进入贵州师范大学读书,2008年顺利毕业。那么,王佳俊及其家长是怎样通过造假得以进入贵州师大的呢? >>>>点击详细
备受关注的“罗彩霞事件”调查结果6月2日公布,王佳俊之父王峥嵘因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涉嫌犯罪,已被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此案的邵东县一中教师张文迪、原邵东县公安局界岭派出所所长姚亮生因违纪违规,被邵东县纪委立案查处,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级处分和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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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身份证是典型的监守自盗,利用职权制造出一冤案,上演了一曲“狸猫换太子”,透过此现象,反映出权利监督的缺陷,反映出一些人对权势的崇拜,现实中还有多少此种权力自肥的行为,值得深思。 >>>>点击详细
可以肯定,在冒名顶替的背后,不是王佳俊一家人在战斗。……事实上,只要王佳俊的父母不能摆平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王佳俊根本完不成冒名大学生的过程。 >>>>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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