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9月5日播出):
从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的颁布,到刚刚通过的《人民武装警察法》,6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了有效实施。
本台记者左力:“这里是人民大会堂的一个会议厅,为配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这里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记者发现在短短的一个多小时,有将近一千名网友在线。在近几年人大通过的多部法律中,普通百姓的意见越来越多地在法条中予以体现。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
马汝庆30年前在刚刚组建的经济庭工作,曾对一起普通经济案的审理左右为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汝庆:“就感到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直接引用和梳理 当时建设部在计划经济下有一些规定 但是这些规定不能在判决中直接引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1979年7月 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一次通过刑法 刑事诉讼法 选举法等等七部法律 那个时候 还谈不到法律体系 主要是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
1999年“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以后的十年间,我国修改和颁布法律208件,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依法治国,必须依法行政,而且要有一整套制度来保障。1999年,我国实行了在国际上尚无先例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审计署办公厅副主任王本强:“它首先从企业开始 目前已经推进到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终是要让百姓安居乐业。目前在城市人民警察巡逻体制下,公安机关加强了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百姓享受到了更加安全和便利的社区警务服务。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已达229件,国务院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约600件,地方性法规8000余件,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即将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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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