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8月22日报道昨天,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情况的发布会上介绍,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计划于9月底左右公布,“不迟于12月份,各省区市将在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他指出,国家定的零售指导价是上限,各地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不应高于指导价。
郑宏还首次正面回应“基本药物目录只选廉价药”一说,称这是误解,入选目录的药品也包括一些价高质优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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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不是入选唯一标准
郑宏表示,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并非都是廉价药,有些质优价高的药品也入选。廉价并不是入选的唯一标准,专家在遴选药物时遵循了多条原则,包括“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
抗肿瘤药将入其他版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分为已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和即将公布的其他版。郑宏说,其他版是基层版的扩展。
郑宏说,因为受到使用医生年资、药物监控方面的影响,一些目前不适合在基层使用的药物,如普通型儿童白血病药物、主要的抗肿瘤药、胰岛素等将会纳入其他版基本药物目录,在二、三级大型医院使用。
推迟公布目录缘于慎重决定
基本药物目录原本4月就要公布,但推迟了几个月。郑宏表示,推迟公布是在审视以往的教训后作出的慎重决定,是为了等待相应配套政策。
他说,以前我国也颁布过几部基本药物目录,但是在实际效果并不好,一直没有真正的作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只有目录没制度。这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要吸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基本药物要想把它真正作为一项制度来推广,需要有相应配套政策保证,包括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生产供应、配备使用、定价报销等。
各地可增加非目录药品
针对基层医院是否可使用非目录药品(基层版)的疑问,郑宏表示,允许省级政府经过卫生行政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和程序增加非目录药品,确保制度不走样。
他说,这个目录是政府主导,同时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现在拿出的307种药物,就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方可能不够用,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有些地方觉得还可以,所以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思路也在不断调整。因此,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初期,要使目录既适合于基层的需求,同时也让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是要按照一定程序实施。
可能引发企业兼并重组
郑宏表示,目前药品的生产经营总体上处于产能过剩的状态。因此,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在保证生产供应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企业的兼并重组现象。
零售指导价拟9月发布
郑宏透露,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计划于9月底左右公布。他说,卫生部计划在12月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因此,这些工作要提前做好,包括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要调整完毕等等,否则将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产生影响。
其实,此次基本药物药品的产生,主要是从医保目录当中选的,这些医保目录里的药品绝大部分都是国家制定价格。所以,到目前为止,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品是由国家制定的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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