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基本药物目录只选廉价药,且不利于我国新药研发的说法,20日,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首次正面回应说这是误解,入选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不仅包括廉价药,还包括一些价高质优的药品。
廉价不是入选唯一标准
郑宏表示,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并非都是廉价药,有些质优价高的药品依然入选其中。廉价并不是入选的唯一标准,专家在遴选药物时遵循了多条原则,包括“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
他说,国家有关部门依然鼓励创新药、首仿药的发展。只要是适合遴选原则的药都有望入选基本药物目录。
抗肿瘤药将入其他版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分为已经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和即将公布的其他版。郑宏说,其他版是基层版的扩展,一些目前不适合在基层使用的药物,如普通型儿童白血病药物、主要的抗肿瘤药、胰岛素等将会纳入其他版基本药物目录,在二、三级大型医院使用。今后,如果基层医疗机构需要这些药品,且有相关的监测和使用能力,会考虑利用每三年一次的调整时机,将其纳入基层版。
各地可按规定程序增加非目录药品
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是否可以使用非目录药品(基层版)的疑问,郑宏表示,允许省级人民政府经过卫生行政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和程序增加非目录药品。
他说,这个目录是政府主导,同时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现在拿出的307种药物,就存在一些差距。有些地方觉得还可以,有些地方可能不够用,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所以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思路也在不断调整。
零售指导价拟于9月底公布
郑宏表示,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计划于9月底左右公布。
郑宏指出,国家定的零售指导价是一个上限,各地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不应高于指导价。
15%加成确定取消药价降多少难说
根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测算,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约在10%左右。同时,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两者相加,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价格上至少便宜25%。
国家公布指导价后,在指导价格幅度内,省一级政府再分别根据招标、配送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零售价格。
郑宏说,药价取消15%的加成是一定的,但是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价比现在再降低多少不好测算。
(本报综合新华社、《新京报》、《京华时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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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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