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金沙县部分中低收入群众翘首期盼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工至今已有两年,工地上仍只有几个大坑,被当地群众嘲讽地称为“鱼塘”。
这个本为政府民心工程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开发权,两年来被一个名叫刘祯发的人玩弄于股掌之中。他先是通过非法手段操纵项目招投标程序,如愿获得开发权后。凭着一纸《开发建设合同书》,刘祯发以高息借款和预付商铺定金为名,先后向60余人集资3376.5万元。
近日,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以串通投标罪、集资诈骗罪对刘祯发等人提起公诉,但3000余万元非法集资来的巨额资金至今去向不明。
苦心安排 开发权意外旁落
金沙县是贵州省第二大产煤县,与“全省经济强县”的名号不相称的,是其城市建设的相对滞后。至今,全县还没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而飙升的煤价已将县城的房价拉到了每平方米2000元。
2006年4月,金沙县政府决定在县城红岩桥5000平方米的地块上规划修建经济适用房。
根据当时的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由建设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投标”,“以最优设计方案、最低供应价格、缴纳最高土地出让金等条件进行综合测算后,确定有实力、有资质、有信誉、有业绩的开发商进行开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开招投标程序被改为了邀请投标。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中如此描述刘祯发介入招投标的过程:“得此信息后,刘祯发向袁某、谭某等人鼓吹,金沙县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已同意将金沙县城红岩桥经济适用房工程给他开发,并将该项工程从公开招标改为邀标。”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60岁的刘祯发为贵州省遵义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祯发公司”)法人代表、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协常委。
祯发公司的注册资金为300万元。记者在贵州省建设厅网站上查询到,2005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审公示中,祯发公司被定为具备四级开发资质。
根据检察院指控,金沙县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招标代理中介以及参与“竞标”的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全是刘祯发一手安排的。
在他的操纵下,金沙县建设局先将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招标代理权交给了遵义华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代理公司”),其后,华信代理公司向金沙县建设局推荐了凤冈县一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阳公司”)、遵义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遵义兴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海公司”)、遵义众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成公司”)以及刘本人名下的祯发公司参加投标。
其后,金沙县建设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考察组到了遵义,但仅对众成和兴海两家公司的相关开发资质进行了考察,便向5家公司发出了投标邀请函。
在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当日,刘祯发便安排其手下人员到华信代理公司为5家公司统一缴纳了保证金共5万元。
由于祯发公司想参与金沙县另一项目的竞标,刘祯发的意图是,由其族兄刘光名下的众成公司拿下经济适用房项目。
为此,他们统一制作了标书和伪造的银行资信证明,使投标分值向众成、祯发两家公司倾斜。代表5家公司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全部来自刘祯发的公司,并事先进行了“演习”。
然而,2006年5月26日开标会上出现的意外将刘祯发的“如意算盘”全部打乱了。由于标书内容和评分标准出现技术上的错误,评标结果出现意外,兴海公司中第一标,一阳公司中第二标。
一怒之下,刘祯发辞退了几名工作人员。
由于兴海公司无意开发金沙经济适用房项目,一阳公司被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与金沙县建设局签订了《开发建设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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