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报道,7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从北京赴云南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途中,专门来到广西梧州市,看望遭遇超百年一遇洪水袭击的梧州市干部群众,慰问抢险救灾的军民。 →→进入" 温家宝在广西梧州看望灾区群众(组图) "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惦记着你们,牵挂着你们的生活。”温家宝说,“救灾首先要解决好群众的吃饭、穿衣、喝上干净水、能及时看病就医这四件生活上的大事。然后要做好水毁房屋的重建,重建时必须统筹规划,一要注意避水,二要预防地质灾害,三要发挥政府、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一起把这件事办好。”
中央领导心系灾区,各职能部门也反应迅速,特别是政府财政支持对于灾区来说恰如雪中送炭。6月24日中国财经报消息,中央财政紧急拨付1.2亿元资金支持各地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此前,中央财政还紧急拨付了6.9亿元应急度汛资金,以确保江、河、湖、库安全度汛。截至目前,中央财政今年累计拨付应急度汛资金和抗洪救灾资金8.1亿元。财政救灾资金追着灾情跑 ,体现财政部门急灾区之所急,钱为民所花的执政理念。
然而,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却令人担忧。4月27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05年一号审计公告,通报云南省大姚地震救灾资金审计结果。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是:当地未及时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5174万元;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借机为自己和亲友牟取高标准住房。(新华网5月9日消息)救灾资金被挪用,不仅是对国家相关法律的藐视,也是对受灾群众的一种伤害。
请李金华派人盯牢救灾款,并不是笔者的异想天开。一是各级审计部门可提前介入救灾资金运作程序。由于救灾款的申报审批程序不够严密,审计部门可提前介入救灾款使用前的预算控制,与财政监督一起从源头上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严把巧立名目、套取救灾资金的第一关口。二是变事后检查为全程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关键在于基层干部,但资金使用权与使用合法性并不一致,由于以往使用中财政监督形同虚设,留下不少漏洞,让个别素质差的人有了可乘之机,因此审计部门应“阵地前移”,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资金实施全程监督,这与事后检查的资金损失相比绝对是事半功倍。三是必要时组成专门的中央级审计工作小组,向重点地区派驻,全天候监督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走向。对救灾款的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并不是对地方官员不信任,而是政治文明和法治健全的一种标志。
一些基层干部错误认为挪用救灾资金也就是“打酱油的钱用来买醋”,逮着了顶多是党纪政纪处分。我国《刑法》第273条有明确规定,挪用救灾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论处。所以审计部门在跟踪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依法处理和移交的着子一定要跟上,无论谁触犯法律,都应严格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救灾应急机制畅通无阻,确保救灾款物全部用于重建家园,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真正到送到灾民手中。(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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