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陈敏在回答总台记者提问时说,河湖长制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这项制度实施7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建立责任体系方面。党政领导负责制是河湖长制的核心,全国31个省份均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总河长,省市县乡村共设立5级河湖长120余万名,实现了每条河流都有人管理,并建立了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保障了河长责任不断档。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7个流域,全面建立了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等机制作用,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在推进保护治理方面。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重拳整治河湖乱象。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突出问题24万多个,拆除违建1.46亿平方米,清理垃圾9800余万吨,打击非法采砂船1.8万余艘。开展一系列河湖保护专项行动。
在打造幸福河湖方面。幸福河湖,是指能够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安澜通畅、清洁健康、生态宜居、和谐富足、造福人民的现代化江河湖泊。目前,累计完成9800多个河湖健康评价,建立起河湖健康档案。群众身边的河湖更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编辑:刘亮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