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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年来立法回眸

 

CCTV.com  2010年03月05日 08:2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日报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迈出决定性步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年来立法回眸

  2010年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行使职权的最新成果。

  “今明两年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时期,立法工作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009年6月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会上所说的。

  回顾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特点可以简称为坚持“两手抓”,一是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二是集中力量开展法律清理工作,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关系,努力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

  按照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的立法工作思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迈出了坚实的脚步: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改)、邮政法(修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统计法(修订)、人民武装警察法、驻外外交人员法、海岛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侵权责任法、国防动员法、著作权法(修改)等11件法律颁布实施,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记者注意到,心系百姓、以人为本,成为立法工作的鲜明特色。

  从细节完善中国根本政治制度

  2009年4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这也是议事规则实行20多年来首次进行修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也需要进行适当修改完善。

  从议事规则修正案看似细微的细节修改中,人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其中蕴含的重大意义。“议事规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程序性规定。它的修改是从程序上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进行规范,同时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列席这次常委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林荫茂说。

  为了便于常委会讨论议事,议事规则修正案对在常委会会议上发言的要求、安排等予以明确,增加规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安排对有关议题进行审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求发言的,应当在会前由本人向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由会议主持人安排发言顺序。”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为了提高议事效率,在分组会议上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有发言时间,也应当对每次发言的时间有所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说。

  据此,议事规则修正案修改为:“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在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第一次发言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对同一问题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

  “分组会议上,有时候发言的人一展开讲就占用很长的时间,而且发言内容也逐渐‘跑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说,议事规则首次对分组会议的发言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限制了发言时长。通过规则的修改,给参会的所有人发言的机会,保障了每个人的发言权利,而且可以有效防止发言“跑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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