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展等情况举行发布会<<<
发布会开始前现场 摄影:中国网 胡迪
国新办于11月20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展及应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举措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介绍,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近期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十项措施:
(一)稳定就业局势。一是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及时掌握企业关闭停产的动向,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就业局势的稳定。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积极研究失业保险在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方面的政策措施。二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明确本地优先重点发展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企业,完善扶持政策,保护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全面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更多劳动者创业并带动就业。三是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操作办法,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一对一”就业援助,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不断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就业。四是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以及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做好技能人才储备。结合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努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为承担各类建设任务的企业提供高素质的技术工人。
(二)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一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继续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二是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三)稳定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反应机制。了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动态,及时掌握关闭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况。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快捷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处置重大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二是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
(四)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服务工作。一是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及时了解本地区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输入地要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输出地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为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二是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妥善处理倒闭企业、裁员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把解决拖欠工资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以下是内容摘要:
责编: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