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速览]我国将取消农业、非农业的二元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其重要意义是实现公民身份的平等。 |
日前,由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的6个调研组,2006年分赴全国12个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了综合调研后认为,当前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张景勇 崔清新) 中国公安部29日召开了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议题之一是讨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近年来广受关注的取消农业、非农业的二元户口制度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评价说:“户籍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和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前提和保障。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实现公民身份的平等。”
据介绍,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
北京、上海两市也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这位负责人介绍,中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
据了解,黑龙江省在2006年决定在哈尔滨和牡丹江两市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通过这两个市的户籍改革试点,有望于200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然而也有专家指出,如果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不能承载过多人口,新进城的人就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要想切实取得成效,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而要着眼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
专家认为,户籍改革还应当坚持分类指导,兼顾不同地区的特殊性。中国人口总量大,地区分布不均衡,加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在户口迁移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调整方面,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足够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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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弊端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了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部分代表委员呼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同命不同价”的例子近年来屡见不鲜,而这只是城乡户籍二元化导致的问题之一,因户籍问题而导致的养老、医保、找工作、低保等不平等的现象普遍存在。
户籍管理制度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其原有的弊端开始显现。附加在户籍上的社保医疗、教育、就业、交通事故赔偿“同命不同价”等种种不合理规定,使得户籍改革的呼声日涨。一项有11168人参加的调查显示,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
专家认为,户籍改革还应当坚持分类指导,兼顾不同地区的特殊性。我国人口总量大,地区分布不均衡,加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在户口迁移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调整方面,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足够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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