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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资本市场中以内幕信息牟利的“硕鼠”历来是被监管层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对记者表示,2016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启动内幕交易初步调查386件,立案调查117件,对122起内幕交易案件做出行政处罚,移送公安机关23起。由此,内幕交易占全部立案案件数量的比例从之前51%下降到24%。
不过高莉同时表示,方式更为隐蔽、信息扩散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影响和危害更为严重的“传递型”内幕交易日益成为主要类型,这也成为证监会目前以及下一步将着力监管的方向之一。
“传递型”内幕交易活跃
2016年以来立案调查的内幕交易涉案主体中,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从事内幕交易的占比约30%,通过亲友、同学、业务伙伴等关系获取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占比近70%。
高莉表示,从传递对象上看,内幕信息传递“群体化“、“裙带化”特征明显,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直系血亲向其他近亲属、朋友、同学、同事等蔓延,还出现了知情人向商业合作伙伴、子女就读学校校长、开办企业所在地党政干部等利益相关方泄露内幕信息供其牟利的案例。一些市场机构和个人也抱着“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蓄意打探内幕信息并非法牟利,涉案主体类型更为多样。
据高莉介绍,近年来,内幕交易类型已经从此前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这一“重灾区”领域,逐步蔓延至“高送转”、“重大投资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损益发生”等多个领域、多个环节,传递范围也伴随着传播渠道的多元化而使得多层、多级、多向传递型内幕交易日渐增多,形成一批“窝案”、“串案”,涉案人员数量及金额也随之攀升。
持续强化监管高压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内幕交易查处力度,打好专项执法行动与常规案件查办的“组合拳”,尤其针对传递型内幕交易隐蔽复杂的特点,强化与刑事司法机关的有效衔接和紧密配合,推动与纪检监察、国资监管等部门的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多举措从源头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
此外,近日召开的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会议中还指出,稽查执法部门要善于学习和应用现代科技创新监管方式,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革命的要求,立足稽查执法全链条,围绕数据集中共享、智能分析运用、调查取证工具、证据标准控制、案件组织管理、调查辅助支持等平台建设和软件开发,打造稽查办案的“杀手锏”。(记者 杨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