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子项目二:体验视觉效果包装
(1)研究内容
对于设计组提出的应用场景构想,形成文档,效果构想图、构想演示视频等整体包装效果。并且根据应用场景提出UI/UE参考建议,改进用户体验。并且与场景设计、技术开发实现团队充分交流,综合评估应用场景实现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极限、用户需求、场景设计等问题,向设计组提出合理改进建议,辅助改进应用场景设计。同时负责开发过程中,测试,记录文档的形成与包装规范,协助沟通各方信息。
(2)考核指标
UI符合电视台特色,有创新性,同时充分考虑到用户交互体验。对于设想应用场景整体包装的效果构想图、视频须充分体现设计应用场景的核心思想,对设计重点适当突出,使演示参观者能快速了解应用场景特性。同时与设计、实施方交流充分、开放;提供完整的进程记录文档。
(3)合作单位与负责人资质
1、投标单位应为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单位应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较全面的业务条件与实践经验。
3、投标单位应具备较强的UI设计实施能力能力,有丰富UI设计、项目文档包装经验,水平在同行业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投标单位项目负责团队不少于2人,服务项目的团队具备较强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
4、投标单位有过组织同类项目成功经验,并能够根据需求提出针对性且费用合理的解决方案。
5、投标单位能采用科学、合理的工具与方法,进行科学的项目方案设计和有效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稳定可靠。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保证相对稳定且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好的团队。
6、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45周岁以下人员,信誉好,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研究计划
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31日
(5)研究经费
本子项目研究预算不超过30万元。
1.6 新媒体业务研究与体验演播室
(1)研究内容
通过本项目研究面向融合媒体的技术创新,这其中既包括中长期的战略性创新研究,也包括短期适应性的微创新。通过搭建新媒体体验演播室,完成新媒体业务未来应用场景、发展方向和前沿技术的研究,同时保证微创新能够及时、有效的不断支持我台电视节目融合创新。
本系统的建设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个方面:
搭建新媒体体验演播室
通过研究国内外融合媒体创新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结合中央电视台节目形态和实际制播环境,搭建技术规范、安全可信、具有前瞻性和领先性的新媒体体验演播室,使其成为我台节目融合创新的试验场。
融合创新应用与研究
通过自主创新或研究引入融合创新应用,在新媒体体验实验室完成创新应用的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和演示使用,并结合中央电视台节目实际情况,配合节目形态、内容、进程等予以实践或应用,形成我台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融合节目。
(2)考核指标
本项目关键性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新媒体体验演播室应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能够承载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的创新应用。
本项目的融合创新应用与研究,技术成熟的应结合中央电视台节目予以实践或应用,并完成相关技术设计、系统实现等文档;现阶段无法应用的应搭建演示环境,并完成相关技术设计、未来发展方向、应用场景等文档。
通过对本项目的研究应当申请本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
(3)合作单位和负责人资质
合作方服务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具有相应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颁发营业资格证。
对合作单位负责本项目研究的主要负责人要求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从事广电行业或互联网行业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带领的团队应做过相关方面项目或研究。
(4)研究计划
本项目的研究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5)研究经费
本项目总体预算为200万元。
二、IT技术应用
2.1 IT基础资源关键设备和技术国产化研究
子项目一:国产化新型数据中心的可行框架及可用性、性能的评测方法研究
(1)研究内容
针对中央电视台数据中心现有业务种类多、存储容量大等特点,形成一套关键部件、关键技术均采用国产技术的,具有较高技术指标,适应电视媒体业务特点,满足目前既有业务模式需求,具备可扩充、可优化、易迁移、高效、安全、低成本等特性,安全可控新型数据中心的可行平台框架;形成国产化安全可控数据中心的可用性与性能的评测方法。
(2)考核指标
将中央电视台数据中心的至少一项主流应用部署于国产化平台上,设计一组有效的迁移方法并予以验证,该平台需支持业务数据和媒体数据;结合前述验证过程,形成中央电视台国产化数据中心的可用性与性能评测方法,提出针对至少一种业务模型的系统评测基准,取得至少一项业务应用的测试数据。
(3)合作单位与负责人资质
合作单位资质要求: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为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移、创意经营等为主业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
具备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规模适当、结构合理
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了解电视媒体行业特点
与任务涉及相关产品的上下游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能针对所应答的任务或子项目提供可靠的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
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在信息技术国产化领域已完成至少一项成果
应答书须注明拟申报项目的成本估计和资源投入
任务负责人资质要求:
具备相关领域高等教育经历
具有副研究员或同等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长期从事安全可靠信息化相关工作
作为主要成员完成过至少一项信息技术国产化领域的研究项目
(4)研究计划
2016年10月底完成项目中期检查
2016年12月底完成项目全部目标,开始准备项目评审
此任务设立3个里程碑:框架设计完成、指标设计完成、测试结论完成
(5)研究经费
本子项目研究预算不超过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