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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家起诉福克斯公司电影《后天》侵权案开庭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4月11日 20:1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4月11日电(记者 王海鹰 程志良)当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向世贸组织提出贸易诉讼时,中国一名科幻作家以同样的理由将美国20世纪福克斯公司告上了法庭。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开庭审理这起侵权案。

  这位名叫李建敏的山东籍作家称,福克斯公司2004年完成的科幻灾难电影《后天》,剽窃了他的两部影视科幻文学剧本《岁点》和《陨冰》的主题创意及剧情要素,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原告方是李建敏及其代理人,而坐在被告席的有5人,既有福克斯公司的代理人,也有《后天》的中国合作合同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代表及代理人。

  电影《后天》和李建敏的两部作品都是讲述气候变暖后地球发生重大灾难的故事。

  双方争议、质证的焦点问题有4个方面:一是李建敏是否是《岁点》和《陨冰》两部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两部作品的完成时间及公开发表时间;二是福克斯公司制作的《后天》是否侵犯了李建敏的摄制权、拍摄权;三是中国合作合同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否侵犯了李建敏的发行权和销售权;四是李建敏因本诉讼发生的费用6900.04元是否应由被告承担。

  李建敏说,《后天》作为一部事件性科幻电影,其故事主题及剧作结构、主要情节的设置、场景的安排、人物的对白、道具的设计运用等,都与他在2001年至2002年完成的作品有众多实质性雷同点。他说,据不完全计算,按分镜头计算雷同点高达308处,人物对白与原告作品相同语境的语言描述就有26处以上。

  他将福克斯公司、《后天》导演兼编剧罗兰·艾默里克以及发行、放映以及出售电影拷贝和VCD电影版的5家中国公司列为被告,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侵权行为,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福克斯公司特别授权的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军在法庭辩论时说,电影中一些画面与剧本相似,是因为对洪水、风暴、冰川等灾难场景的描述,都大致相似,不具独创性,因此不构成侵权。

  李建敏在庭审后对记者说:“我起诉福克斯,没有要求巨额赔偿,只是主张侵犯确认。”

  2006年3月,李建敏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2006年4月26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立红说,以前知识产权纠纷多发生在国内两个主体之间,或是国外公司起诉中国侵犯专利、版权,最近一些中国公民和公司起诉外国公司侵权,说明中国人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意识在不断增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增多。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透露,该院在过去5年中共受理4535件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涉外案件981起,占案件总数22%;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外方当事人胜诉比例约60%,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外方当事人胜诉比例约80%。

  仅2006年12月27日,北京市一中法院就有17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公开一审宣判,涉案的13家外国企业包括20世纪福克斯公司、华纳兄弟、迪斯尼、美国辉瑞和英国足协联盟等。他们均拿到了胜诉判决。

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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