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社区 论坛 博客 播客 | 网络电视直播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江西最大短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13年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2月14日 13:45 来源:

    新华网南昌2月13日专电 (王俊华 殷国富) 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发送手机短信,谎称用户银行卡被盗用,诱使受害人将卡内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骗得现金60余万元。1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迄今最大的短信诈骗案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犯罪集团首犯刘松宜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5月,刘松宜来到福建厦门市加入台湾人组织的短信诈骗集团,在对台湾居民的诈骗活动中,掌握了利用短信进行诈骗的方法。

    2005年8月至10月期间,以刘松宜为首的犯罪集团先后向南昌、上海、无锡、南京、苏州等地市民发送手机短信,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谎称用户在商场购物刷卡消费,留下查询电话设下圈套。当受害人打电话查询时,则谎称受害人身份资料或银行卡被盗用、泄密,随后以帮助市民加密为借口,诱使受害人将银行卡内资金转入其提供的“安全”账户内。自2005年9月5日至2006年1月10日,先后骗得陈某等12人现金60余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松宜、黄议德、徐逸中等11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刘松宜系犯罪集团首犯,遂作出如上判决。黄议德等10名被告人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11年。

责编:多国丽

1/1页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闻  CCTV-少儿  CCTV-音乐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