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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4日 15:43 来源:
专题:温家宝访菲并出席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等系列会议

  新华网菲律宾宿务1月14日电(记者刘东凯 黄兴伟)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表示,当天签署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是双边经贸合作领域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向前迈出关键的一步,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基础。

    第十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10+1”)14日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会议结束后,温家宝总理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共同出席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签字仪式。

    《服务贸易协议》将于2007年7月正式实施。根据协议,本地区的服务和服务提供商将享有更广泛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在协议规定的诸多市场准入领域中,包括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东盟成员国所承诺开放的60个领域。

    除贸易外,协议还对促进本区内的投资做出了规定,涉及商业服务、建筑工程、旅游、交通、教育、电信、医疗、娱乐、文化、体育、环境和能源等许多领域。

    今后一年中,双方还将进一步就提高市场准入水平和扩大开放领域等事宜进行多轮谈判。

    温家宝在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建议,在落实好《货物贸易协议》和此次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的基础上,加快双方投资协议谈判,如期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于2005年7月实施,双方7000余种商品开始全面降税,贸易额持续增长。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608亿美元,同比增长23.4%。

    根据中国和东盟10国领导人于2002年11月签署的《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2010年建成。

    温家宝说,中方欢迎更多的东盟企业家来华寻找商机,也将推动更多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兴业。中方愿积极考虑在东盟国家建立一批经济贸易合作区。

    温家宝表示,为配合自贸区建设,中方建议加强双方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合作。中方愿于今年举办首次中国-东盟部长级质检磋商。中方愿与东盟尽快商讨设立中国-东盟贸易、投资和旅游促进中心,签署有关谅解备忘录。为统筹区域交通协调发展,中方倡议拟定中国-东盟未来10-15年交通合作战略规划。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涵盖18亿人口,GDP超过2万亿美元,贸易额达1.23万亿美元,是世界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责编:多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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