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30分):一条高速公路至少需要几十亿元的投资,这些动辄就以亿元为单位计算的钱究竟是怎么花的,大多数老百姓无从知晓。昨天,审计署发布了对总投资高达1662亿元的34条高等级公路的审计公告。
记者 刘晨 :在这34个项目中有20个项目执行招投标不严格,出现了转分包或少数领导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甚至有五个项目存在幕后交易。
审计结果显示:
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等4家单位在安徽省蚌埠至明光高速公路建设中,将8497万元的工程分包给36个无资质施工队,收取管理费1946万元。
浙江省丽水至青田高速公路第19标段被层层转包,119根桩基就有46根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青岛市交通局原局长等人在黑龙江省同江至海南省三亚高速公路青岛段建设过程中,将工程项目指定一名临时工假冒其他公司名义承包,造成公路建设资金损失1300多万元。
四川省达州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利用检察机关监督预防交通部门职务犯罪之机,违规获利249万元。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司 潘晓军 司长:有的项目转包四次、拿走70%,剩下很少,必然导致质量不高,弄虚作假。
记者 刘晨:此外,在这34个接受审计的项目中有26个设计涉及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或套取建设资金的情况,涉及金额超过了21亿元。
审计结果显示:
湖南、广西、内蒙古等6个省(区)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下属单位利用关联交易套取建设资金1.96亿元。
吉林、陕西等省(区)26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19.62亿元。
广西自治区河池至南宁高等级公路建设单位巧立名目,安排20批共141人次出国,累计支出977万元。
审计还发现,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14省(区)共21个项目应支付给农民征地补偿费51.7亿元,其中16.39亿元被当地政府及征地拆迁部门截留挪用、长期拖欠或扣减。
审计署指出,由于政府投资的主导体制没有完全转变,交通部门的职权范围从宏观规划一直延伸到具体项目招标,在工程建设中,集管理建设等职能于一身,为违规操作的出现提供了可能。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司 潘晓军 司长:就是因为现在交通部门集管理建设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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