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追授赵振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荣誉称号的决定 |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3日 18:56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
历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执法为民,无私奉献,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赵振金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赵振金,男,汉族,中共党员,1951年4月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大学文化,197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预审科民警、金州区分局新港派出所所长、开发区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教导员,一级警司。2006年9月9日,赵振金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不幸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5岁。
赵振金同志从警28年来,始终奋战在基层公安工作第一线,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1987年1月至2006年6月担任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新港派出所所长期间,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岗位上,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逢危难险要时刻总是冲锋在前。他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两手抓”,带领民警大力开展群防群治,不断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稳定作出了杰出贡献。他始终恪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带着深厚感情,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向辖区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他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淡泊名利,为警清廉,从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和派出所长的良好形象。在他的带领下,新港派出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辽宁省人民满意标兵单位、大连市学雷锋标兵集体等70多项荣誉称号。他本人曾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7次被评为辽宁省公安系统人民满意民警,4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并荣获大连市劳动模范、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赵振金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事部、公安部决定,追授赵振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全国公安民警要以赵振金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和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努力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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