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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记者险" 记者亲属可连带保险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01日 19:57 来源:

    记者获悉,保险公司为记者及其亲属推出“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有关部门统计列为十大危险行业第三、工作危险性仅次于矿工和警察的新闻记者将多一层“防护甲”。??

    险种前景看好

    据有关人士介绍,即将推出的“记者险”仅面向团体出售,各新闻媒体单位可以作为员工福利给记者购买。保险公司之所以选择推出个性化很强的专业险种,是因为调查发现,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记者因工作需要经常进行暗访和突发事件的采访,自己和亲属的安全面临一定的威胁,该险种确有市场。

    战地记者则因风险过大且集中,将根据实际情况谨慎承保。鉴于新闻与执法人员的行业特性,针对投保人所属不同的职业类别以及风险的高低,费率将会有一定浮动,因此,该险种的保费也会略高于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保险所收取的保费。?

    “记者险”提供哪些保障

    据了解,该险种保障的不光是记者。凡年龄在18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新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物价、海关、城监、卫生检疫、卫生防疫等单位的在职员工,均可由其所属单位投保。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员工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此外,配偶、子女及父母作为连带被保险人———这也是该险种的一大特点,连带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执行公务或公职行为遭受他人故意侵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可以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得到保险赔偿。 ??

    保险细分有积极作用

    西南财大保险学院的一位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记者险”实际上是雇主责任险的一种,同时这也是保险行业适应竞争、细分市场的结果。该险种把记者所属单位应该承担的保护记者在工作中免遭人身伤害的责任,通过投保的方式转由保险公司负责。从本质上说,该险种又不同于普通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个全新的专业险种。

    该教授表示,“记者险”的推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投保的记者在发生事故以后,可以及时得到保障;各新闻媒体将减少赔付压力,有利于正常工作的开展;减少因为赔偿的产生而与记者发生纠纷的可能。(来源:华西都市报  记者董天刚)

责编:朱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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