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综合消息: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45个工作日可办好转移接续手续。
再次跨省转移被明确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45个工作日办好手续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办法规定按一定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从规定可以简单推算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添加农民工转移规定
办法特别对农民工的转移做了特别添加规定。办法指出,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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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点击阅读全文]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今天,国务院发布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跨省流动的时候,养老保险可以跟随转移接续了。办法对转移资金的计算、养老保险的领取地、计算方法、如何接续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点击观看视频]
人口的自由流动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能够在不同的城市工作,或者说从农村走进城市打工,这是社会进步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对那些辗转在不同城市的工作的人们来说,退休之后,能不能足额的领取到养老金?要到哪里去领?养老保险的续转问题一直是困扰大家的一个隐忧,那么现在这个问题有了明确的答案。从明年的1月1号开始,国务院将实施全国统续制度。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可以在跨省就业时,同时转移了。那么新的政策能够给大家带来哪些实惠?养老保险如何实现“全国漫游”? [点击观看视频]
民生三问:养老保险如何“全国通”
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会议决定,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此外,国家还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查看详细文稿]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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