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在大中城市等地建应急避难场所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7月18日 2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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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关注2007年全国防汛抗洪
中新社武汉七月十八日电(记者艾启平)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今日宣布,湖北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救灾救济任务十分繁重。今后该省将加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争取在“十一五”期末在大中城市和重点灾害区域建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入汛以来,采取腾公房、借私房、搭建临时帐篷等办法,湖北及时转移安置受灾民众四十点二二万人次,但主要还是采取投亲靠友方式安置灾民。从实际来看,今后需要建立与武警、消防等部门联动的灾害救助应急和社区救灾志愿者队伍,拓展公园、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衣被、帐篷、净水器等生活救助必需品。
湖北省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刘辉说,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湖北将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各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省、市、县成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规范各级民政部门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四小时内掌握灾情上报,灾民二十四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
刘辉表示,湖北将完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二期工程建设,建立襄樊、荆州两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分库和恩施、十堰两个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点,支持各市、县(市、区)建设适应当地灾害救助应急需要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同时,建立救灾应急物资信息和调度指挥系统,保证省级救灾物资五小时内运抵受灾县(市、区),县(市、区)救灾物资三小时内运抵灾害现场。
据透露,在“十一五”期末,湖北省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将达到省级能满足十万灾民,市(州)能满足八千灾民,县(市、区)能满足四千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的救助需要。
责编:李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