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科学发展 共建和谐
“硬指标”叩问执行力
——2007年上半年节能减排行动透视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记者陈芳、丛峰)节能减排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征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关税、调高高耗能企业电价……面对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式,2007年上半年,国家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严厉的整治行动。
人们关注着:节能减排,碧水蓝天,究竟需要多少“硬约束”才能撬动各级部门的执行力?
调控风暴掀起节能减排“冲击波”
2007年的节能减排风暴,比以往来得更猛烈些。
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然而,2006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今年是关键。温家宝总理最近郑重提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各级政府要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
今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和采取了一系列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措施及相关行动:加快淘汰电力、钢铁等八大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今年实现节能31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40万吨,减排COD62万吨;要求各地清理自行出台的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8部委联合开展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节能减排风暴在各地相继刮起:
河南省提出“到2007年底,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目标。
山西省对400多家高耗能企业执行高电价,从原来的每千瓦时0.05元调高到0.20元。
成都市关停了拥有20万千瓦级火电机组的华能成都电厂,为城市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9万吨,烟尘8000吨。
上海市淘汰600种落后工艺,对重点用能大户实行能源审计,开展千家企业能耗“对标”管理……
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赴一些省份采访时发现,各地、各行业已不断向高能耗、高污染宣战,如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实施节能工程,实行“区域限批”,加强环保监督检查等。据统计,仅山东省省、市两级上半年就拒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此类项目186个。
新一轮投资扩张再亮警示信号
然而,人们注意到,在国家出台的一道道调控“金牌令”下,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投资扩张依然未得到有效遏止。
来自发展改革委的有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投资增速达到25.9%,高于去年全年的24%。投资增长依然主要来自于高耗能的第一产业,尤其是重化工业。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主要耗能产品的产量增速明显加快,是由于在当前国内外市场需求旺盛和资金等要素支撑条件较好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比项目、扩产能的意图较为强烈。
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禁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政策在一些地方贯彻落实得不好。有14个省份以实行发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减排工作检查中,一些工业园区成了环保“重灾区”。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日前在对安徽省合肥、蚌埠等5市进行检查时,就发现了23家企业超标排污,其中包括合肥海尔、合肥日立等一批知名企业。
在这些地方的工业园区里,企业环评多数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自行审批,属于典型的越权审批。企业没有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建设治污设施,长期违法生产,污水的PH值严重超标;有的长期不征收排污费,环境管理处于真空状态。
各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投资继续高速增长的势头,给当前的节能减排工作亮起了红灯。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周大地表示:“去年设定的节能减排目标没有实现,今年前五个月仍没有出现重大变化,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节能减排为何难以“伤筋动骨”
4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时,连续用了六个“不”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
这六个“不”深刻地概括了当前一些地方在执行节能减排任务时存在的顽症。正是由于以上原因,节能减排工作在许多地方仍停留于“小打小闹”,远远没有达到国家和群众所期望的“伤筋动骨”的地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地方,为了局部利益甚至产生出一些对抗国家相关政令的六大“怪相”:
——纸上谈兵。对于国家有关文件和要求,停留在“传达、通知”的规划层面,汇报上半年节能减排的效果多为含糊表述。
——抓小放大。今天关停一个小水泥厂,明天清理两个锅炉,对那些耗能和污染大户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耍弄“碍眼法”。遇到各级部门的清理检查,就把前几年关停的小水泥厂、小电厂、小钢铁厂拿出来重说一遍,故意模糊时间概念。
——大搞“拖延术”。对于必须关停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能拖一天是一天,早晚都要关的,晚点关;限期可长可短的,设限长一点。
——害怕“啃骨头”。对于一些级别高、效益好、“背景”深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采取遇到“石头”绕路走的策略。
——顶风上马。一些偏远地区,对中央早就要求应当取消的地方优惠政策,仍然不予取缔,继续支持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
记者采访一些地方领导时,谈到节能减排的措施和效果,他们举出的数据大多“截止到2006年底”。当记者问到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时,他们往往“顾左右而言他”。
“GDP看得见、摸得着,而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等,则需要较长时期才会显露出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如棠深感忧虑。他认为,之所以产生如此多的“怪现象”,就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执行力不到位,而执行力不到位,缘于利益约束不到位。
执行力到位”才能换来碧水蓝天
“经过几轮宏观调控,我们不能再简单地停留在口头贯彻调控措施上,而是要建立起保证经济长期平稳发展的内生机制。要撬动地方政府的执行力,还需要更多的‘硬约束’和办法。”中华环保世纪行执委会主任何嘉平说。
一些经济学者分析,长期以来,国家对资源实行低价政策,这意味着谁多消耗资源谁就多分享经济利益。扭曲的价格信号对企业产生“逆导向”,使经济增长中的很多突出矛盾难以解决。因而用市场力量“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显得至关重要,提高资源税是一种必然趋势。
据了解,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国家将在下半年采取以下三大措施: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综合运用价格、收费、财政等政策,使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承担起应当支付的环境成本和资源成本;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硬约束如何“硬起来”?全国人大环资委专家建议,应健全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制度换约束;加强信息披露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引入第三方评估,以透明换监督;三是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地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处罚到位。如“区域限批”“加大处罚力度”“限制提拔”等,以责任换执行。
节能减排不仅是“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更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专家认为,完成“硬指标”关键看地方执行者的“硬招数”,不动真格的换不来蓝天碧水。
责编:荀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