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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商申请破产 购房者3600万房款无法收回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6月27日 00:05 来源:半岛晨报

    半岛晨报讯 如果不是一个大连财富广场内部人士打出来的电话,称“楼盘出事了”,200余位购房者还期待着7月31日收房。

    如果不是昨日上午拍卖暂停,购房者交的3600多万所买的房子将不再属于他们。

    “难道我们的房款真的要打水漂吗?”在拍卖现场,王女士一脸茫然。

    内部传出楼盘要被整体拍卖

    6月25日9时30分许,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传向部分大连财富广场的购房者,闻者“无不震惊”。

    “财富广场将在明天被整体拍卖,我们的房子要没了。”购房者王先生接到这个电话时,他“不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按约定,7月31日前开发商就会把房子交付使用,据此,仅差了一个月零一点。

    当日11时许,一些闻讯的购房者来到财富广场的售楼处。“房子的确要被拍卖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对此并不回避。

    传出楼盘要被拍卖消息的是财富广场的一位内部人士,该人在也此处购买了房子。随后,一份载有近200人的购房者名单从售楼处传了出来。

    《辽宁日报》6月8日发布的一则拍卖公告,让购房者的最后一丝幻想彻底破灭。拍卖方大连北方拍卖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大连财富广场将于2007年6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大连市保嘉大厦601房间进行第二次财富广场整体楼盘拍卖。评估价为1.63亿多元。

    开发商已被申请破产

    拍卖真相在购房者的调查中不断明晰。他们惊讶地发现,财富广场的现开发商为大连宏祥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简称“宏祥国际”)已经被债权方通过法院申请了破产。

    购房者在西岗区法院查到,在6月18日,该院下达“西民破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经法院审查,被申请人“宏祥国际”现拖欠申请人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亿余元,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受理破产还债申请。

    同日,西岗区法院发布公告,要求大连宏祥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自即日起,须妥善保护好该公司的一切财产,不得擅自处理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不得隐匿、私分、转让或出售企业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花钱买的房子,现在已经被别人申请封存了。”沈涛(化名)的职业是律师,他也是一位购房者。

    购房款交了3600多万

    拍卖公告显示,财富广场位于西岗区鞍山路10号,地上29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65697平米,可供销售约700余户。

    财富广场最初建于1995年,当时项目名称为“王府国际”,系是大连市17个烂尾楼之一。2004年,该项目变更为现名。

    所有的购房者中,既有当初购买“王府国际”,也有购买财富广场的。购房者称,他们的交款方式有三种:首付款、定金以及全额付款。在所有购房者中,60%以上是全额付款,而且是现金。

    沈涛说,据目前的不完全统计,购房者共有200多户,所交款额达3600多万。

    在登记中,一位购房者最高交了300万元,而最近的仅付了1万定金。另,现金给付七八十万的购房者也不在少数。

    拍卖突然暂停

    25日晚之前,先行得到消息的购房者将楼盘要被拍卖的消息通知了名单上的200多位购房者,约定昨日9时在拍卖现场外集合。

    昨日7时多一点,已有等不及的购房者先行赶到。“还等着要结婚哪,房子咋突然要被拍卖了。”从甘井子区营城子赶来的王云(化名)说。

    王云还不是最远的,北京的一位购房者得到消息后,连夜赶往大连。在保嘉大厦门口,这位购房者不停地打探着消息,表情越来越沉重。此外,购房者还有来自于沈阳等城市。

    “楼盘要是被整体拍卖了,开发商也就相当于破产了,我们的房款是不是就无处可要了?”这样的一种疑问被购房者相互询问,他们越问越越没底。“事实就是这样的。”有懂法律的购房者说。

    原定拍卖时间为9时30分。购房者王先生在大厦内碰到了一位拍卖方人员,他打听到的消息是,“上面打来了电话,拍卖暂停”。

    人群发出了一声感叹,所有人都长出了一口气。“房子暂时保住了。”王云说。

    购房者不能通过诉讼查封房子

    沈涛说,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是内部认购合同,并非是具备《房屋销售许可证》下的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在这次暂停的拍卖中,财富广场竞拍底价为1.3元,该项目的评估价为1.63亿多元。而开发商“宏祥国际”仅拖欠南方证券就高达2亿元。

    目前,南方证券已经通过法定程序对“宏祥国际”申请了破产,并将所有财产进行了查封。“也就是说,只要拍卖的槌一落下,成交额若低于2亿元,这些钱将全部汇入法院,然后转拨给南方证券。”沈涛说。

    而这样的结果,对所有购房者来说,就是钱房两空。

    在拍卖前,已有一两位购房者已内部认购合同为证据,向西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房款。“开发商庭上承认卖了房,但表示没钱偿还。”一位购房者说。

    购房者可否申请法院实行财产保全?深因此道的沈涛说,整个楼盘价值1亿多,单个购房者所交的几万、几十万房款与之相差太远,法院不会予以执行,胜诉了也是“无能为力”。

    沈涛称,即使所有购房者都胜诉,但都是个体,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集体对债务人申请财产保全。说白了,不能因为开发商欠200多位购房者的钱,就把楼给200多位购房者共同封存了。另外,楼盘是个整体,法院也不能因为购房者买了一套房子,就单独把这套房子给封了。

    一旦拍卖成功,房子和钱难道都保不住了吗?购房者把目光瞄向了今年10月1日之后,届时,一部保护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的《物权法》将开始实行。

    沈涛说,他和相关人员探讨过,若《物权法》施行后,虽然他们不具备所买房子的所有权和登记权,但对房子买卖的事实是存在的,也就享有了物权(所买房子),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是属于购房者的。

    购房者准备今日“接管”楼盘

    昨日,200余位购房者推举了临时联络人,共同商讨如何要回房款、或保住房子。

    一位联络人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们将于今天派驻代表进驻在建工地和售楼处,一是为了向其他还不知情的购房者及时传递最新情况,二是了解楼盘的最新紧张动态。另一方面,购房者还随时了解拍卖行的信息。“房子是我们的,别被拍卖了,我们还不知情”。

    今日8时30分,200余位购房者将在售楼处集合,希望向开发商讨个说法。而到昨天为止,购房者并没有接触到开发商的高层人员。“我们已与当地辖区派出所打过招呼,维权要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进行。”沈涛说。

    “现在房子若被拍卖,将不属于我们。我们交的3600多万房款,又该如何讨要哪?”购房者心中充满了疑问。

    记者于志刚

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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