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60度]>>
专题:2007年高考资讯台
CCTV.com消息(360度):明天,一年一度的高考就要开考了。然而,有的人总是在想办法利用高考非法牟利。不久前,贵阳警方就破获了一起专门出售非法作弊工具的案件。他们出售的作弊工具是高科技的隐形耳机。
高考前夕,网络上公然出现了很多叫卖考试作弊器的网站,而在一些校园里这样的小广告更是随处可见,在贵阳的一所高校,作弊器广告公然张贴到了学校的办公楼前。5月28日上午,贵阳警方以购买人的身份通过小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犯罪嫌疑人表示要“求购”几十套广告上的作弊器材,对方报价每套100元,而且答应立刻可以送货上门,警方立即展开布控、实施抓捕。
公安民警介绍案情—:通过布控抓到嫌疑人一名,嫌疑人名字叫吴钢,是湖南籍的21岁的年轻人,他当时带的纸袋里有五套通讯设备已经缴获了,我们通过和嫌疑人突审,突审完了他交代还有一个窝点,是一个贵阳地区,华西区农学院的一个租住的房子。
记者:收缴了多少作弊的器材?
民警:初步查了一下有3000多套,我们到嫌疑人交代住址以后,我们带上嫌疑人,到房东家里,叫房东把门打开,打开以后,我们就看到了有很多种作弊的器材。
这几样物件组合在一起就成为了一套无线电接收设备,而这小小的黑粒就是所谓的隐形耳机。据销售者称,通过这样一套设备,考场里的作弊者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接收到远程发射过来的信号,清晰的听到隐形耳机里,场外同伙传来的试题答案。
记者:这两个都是耳机?
民警:这个比米粒还小,很小很小的,但是这个戴在耳朵里很容易把耳朵堵塞,取不出来,我们贵州曾经发生这样的事情,有一个女孩子用这个作弊,到耳朵里怎么拿拿不出来,到医院才取出来。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这些货品是他和同乡共同贩卖的。而他们的组织形式类似于传销的性质,每个人只通过手机与自己的上线保持单线联系,他们多半都是同乡关系,一旦在一定的时间内联络不上自己的下线,警惕性非常高的上线就会更换手机号码迅速逃之夭夭。
记者:你来这边多长时间了?
犯罪嫌疑人:5月20号来的。
记者:来干什么?
犯罪嫌疑人:我主要找吴越宏。想做耳机生意。
记者:你这个老乡做这个生意多长时间了?
犯罪嫌疑人:我老乡做多长时间我也不知道,他做这个生意也是别人告诉他的
记者:你拿的货多少钱一套?
犯罪嫌疑人:30块钱一套。
记者:知道面临的处罚吗
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因为我觉得很多人都在做。
“很多人都在做”,出售作弊器材已经成了这些人在大考来临前发财的商机。5月31日,济南市历下区警方捣毁了一个高考作弊器的销售窝点,查缴了将信号接收器伪装成钱包形状的作弊器20余套;同一天在沈阳,工商与公安部门联合对一个隐藏在社区民宅中,制作高考作弊鞋的加工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收缴了制作好的售价2000元一双的作弊鞋42双以及作弊钱包9个。
针对不断出现的高科技作弊手段,相关部门作出了积极的应对措施,湖南、浙江、山西等地把“电子屏蔽车”、视频监控系统、金属探测仪、“作弊克”等设备引入考场。
除了硬件设备的投入,相关的立法工作也在同时展开,针对以前制造、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的行为在法律上缺乏明确规定,存在着一定的真空,现在有关部门正在着力解决。
专家:现在我看到我们国家现在也已经在做这个工作,教育部委托了一些地方的专家来制定一个国家教育考试法,假如说有一个考试法,国家考试法里面把考生的诚实守信的考试行为作为一个底线,任何考试作弊行为都受到考试法的追究,所有有助于考试作弊的提供信息,或者是提供生产销售这些专用器材的,都是有国家考试法禁止的,再升格一步刑法就可以依照225条的规定,因为你这样的生产销售行为违法国家考试法,具备这样一个前提,然后同时又符合刑法其他需要的条件,我就可以按照非法经营罪来定。
目前,正处于前期调研和学术讨论阶段的《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中,专家提出应当认定考试舞弊属于违法行为。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事件,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作为《考试法》的试点城市,重庆将于今年的9月1号正式实施《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在条例的第26条中将“出售试题、使用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等6类行为,明确地认定为考试作弊,对舞弊及提供舞弊工具将同时进行规范。
此外,教育部学生司司长5月28号透露,我国将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的作弊记录将供高等学校和招生单位甚至将来的用人部门查询。一旦高考作弊,这个污点可能伴随考生一生。可以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舞弊相关的行为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责编:肖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