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社区):出现错字商标的这两家企业都很有名气,那么,这种带有错字的商标当初是怎么通过国家商标局审查的?现在使用这样的商标是否合法呢?记者电话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处的工作人员。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处工作人员:“家乐福、吉野家都是1993、1994年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1年1月1号起施行的,所以说,对他们申请的商标,当时没有法律,至少说,没有上升到法律这么高的层次来约束和管理。”
记者在家乐福超市的商标注册证上发现,这家企业的商标是在1995年通过审查的,有效期是十年,也就是说,在2005年,家乐福的商标就已经失效了,如今继续使用错字商标是否合法呢?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处工作人员 :“他提供给你那个商标注册证也续了。我们可不可以让他按正确的办?但是他们都在2005年续了。在你反映情况之前两年已经续了。”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辽宁省工商局。
辽宁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刘为东:“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报告,申请商标局纠正它,说你这个不规范,注册有问题。现在谁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这个问题。不过既然是国家商标局批准的,用的就没毛病是吧?对,这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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