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30分):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用于商业开发项目建设。记者了解到,北京郊区出现的这些小产权别墅,有的是打着旅游开发的名义,还有不少更是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目前,北京已经开始对类似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的85栋别墅被强制拆除。
被拆除的别墅紧邻房山区青龙湖畔,据调查,这些别墅是房山区青龙头村村委会、经济联合社与北京金地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在未办理任何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去年3月开工建设的,违法别墅共计144栋,占用土地326.12亩,其中耕地127.39亩。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村民:我们村几十户人,哪来的那么多地啊,本来地就不多。
北京市政府决定:对这144栋违法建筑物中的85栋进行拆除,另外59栋没收。对6家建设、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吊销金地雅公司的营业执照。这些别墅被拆除后,所占土地将复耕。
这85套被拆除的非法别墅中,有不少已经卖出去了。那已经付了钱的人怎么办呢?我们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政府正责成青龙湖镇政府,对购房人房款进行退还。而专家提醒说,这些小产权房屋实际上等于无产权,购买时存在巨大的风险。
小产权房屋之所以吸引人,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便宜。
北京市民:在市里花100万买套房,我在这儿(农村)要花20万,我在这儿一住,田园风光挺好。
然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部门是土地、房屋权证的登记管理部门,村委会发的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是无效的。因此这种买卖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因为我们国家现在的物权法规定私人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保护的前提是合法取得以及要进行登记,那么没有登记的就不受法律保护。对这个集体的小产权的土地盖的房子实际上是没有经过统一登记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比如说拆迁或者其它的一些国家的工程等等,在补偿方面就会占弱势地位,他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另外,这类房屋多为村、镇开发,缺少有效的监管,不仅房屋质量很难保障,合同交房日期也难以按时兑现。另外,少数开发单位直接将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开发成商品住宅,更是对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形成了冲击。专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如果政府没有到位,那么肯定就会失控,新农村建设变成别墅建设等等的现象出现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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