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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慈善评奖须在规范中慎行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1月29日 11:15 来源:
专题: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

  中国贸易报 张起花

  发展慈善事业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把慈善作为制度性的一种社会活动,我们国家才刚刚起步,需要全社会来关注和参与。对于当前如火如荼的“中华慈善奖”的评选活动,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

  就我国现今慈善事业的发展情况,庞司长非常乐观,他对记者说:“这两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形势非常好。这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二是全社会慈善意识增强;三是捐赠资金越来越多;四是慈善组织建设逐步规范;五是慈善宣传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很大拓展。”但是庞司长依然强调说,“虽然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要进一步推进,还须坚持政府推动,社会、个人和企业参与,民间组织运作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目前,我们看到有许多机构开展了慈善类评选表彰活动,对于风起云涌的各类慈善评奖活动,庞司长在肯定中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他说,“这反映了社会各界对慈善公益事业的关注。凡是弘扬慈善意识,传播慈善理念,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评选表彰活动,我们都应该支持。但由于我国慈善政策、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健全,也导致了一些评选表彰活动不规范,甚至出现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是我们大家都反对的。民政部设立´中华慈善奖´,就是要大力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作为政府在该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既表明了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态度,同时也要引导民间表彰活动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当问及“中华慈善奖”与其他慈善类表彰活动有何不同时,庞司长做出了详细的解释,“´中华慈善奖´的奖项更权威、更公正、更加公开,是目前我国慈善公益领域的最高荣誉。五个方向奖项的设立,就是在扩大表彰涵盖面的基础上,使报名、评选和表彰更有侧重。因为慈善不仅仅局限于捐款捐物,还表现为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以往的表彰更多体现捐款捐物方面的贡献,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作用。当然,目前设立的五个方向也不是十分科学,但基本涵盖了慈善事业发展的几个领域。今后,随着慈善领域的不断拓展,我们还将对表彰形式做相应调整,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庞司长还向记者介绍说,“中华慈善奖”评委会成员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工、青、妇群众组织、全国性社团、新闻媒体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在评选最终10名获奖者时,评委会将把公众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也就是说,公众通过“一员慈善” 捐赠平台投票的结果将成为组委会敲定最终评选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最后,庞司长还谈到了我国目前发展慈善事业最关键三方面问题。一是立法工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前我国慈善立法不够完善,相关政策也不健全,因此需要加快慈善专项立法步伐,规范慈善事业;另一方面是建立相关配套制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慈善事业相关配套制度,尤其是行业自律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公益财务制度也不完善,使得慈善公益组织缺乏公信力;最后一方面是慈善意识。尽管我国拥有悠久的慈善传统,慈善理念和慈善实践源远流长,从来就不缺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但是,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慈善意识还不是很强,还需要进一步传播慈善理念,普及慈善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编: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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