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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虚假报道是新闻工作的大敌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8月10日 14:04 来源:《学习时报》

  7月23日,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就北京电视台播发虚假新闻发出通报,指出,这起虚假新闻之所以能够播出,甚至被一些媒体转载转播,进行炒作,暴露出一些新闻从业人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淡漠、政治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同时也反映出一些新闻媒体的管理存在严重疏漏,缺乏责任意识和把关能力。

  虽然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訾某拘留审查,有关部门也分别对北京电视台相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但这件事给出的教训却很有必要更深入地分析检讨。

  一段时间以来,主动造假的行为在新闻业内已不是新闻。某新闻杂志2002年推出“十大假新闻”盘点,本来只是一次性的栏目,但“投诉”无门的揭露假新闻的材料不断涌来,编辑部不得不每年做一次,已连推6年。像“千年木乃伊出土后怀孕”、“美国医生操刀换人头”、“地球2050年灭亡”、“比尔·盖茨遇刺”、“注水西瓜”、“毒香蕉”等等,这些“重大新闻消息”接连见诸国内各种媒体,甚至直接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群众的工作、生活产生极大影响。

  假新闻何以如此泛滥?其产生的机制和原因何在?是否有合理性的悖论难以厘清?主动造假能否杜绝又怎样防止和处罚?从管理部门和传媒业对“纸馅包子”这一事件的处理和检讨中,可以看到我国的新闻管理体制、传媒运营机制、从业者职业素养等方面均有值得深刻反思之处。

  一、在新闻管理体制方面,自律体系缺失和作用失效使“假新闻”出笼失去了重要的约束。

  和我国新闻内容的管理模式相比,发达国家有着非常多的不同,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作为强制性规范的法律不多,作为没有强制性的自律性规范也不多,由行业组织制定并执行的准自律和准法律的管理规范占了主导地位。就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来说,目前我国的他律性(法律、政策、纪律、甚至口头传达的宣传精神等强制性)规范占了主导地位,而准法律或准自律性的规范几乎是一个空白。这种传统的内容管理模式固然有其价值,但也有难以避免的缺陷——既缺少弹性更缺乏传媒的自我约束,“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可能是较突出的问题;特别是,行业自律机制发展缓慢,公众在对新闻(尤其是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中难以发挥作用,这些问题都不符合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民主法治发展的大趋势。这次 “纸馅包子”事件,因为工商、公安的介入才被放大和处理, “通报”、“红头文件”等能够起到“一事一管”的作用,但并不能保证大量存在的类似“假新闻”事件得到有效监管。一些触动行政部门并影响巨大的“假新闻”事件可以得到有力监管,但如果没有涉及行政管理的范围,即使影响再大,也可能举报效果甚微而无人过问,甚至“造假者”不但不会受到处理或谴责,还能“名利”双收。

  二、在传媒的运作机制方面,简单地以收视率阅读率(且与经济指标挂钩)为主要管理模式,导致岗位竞争过度(过分追求高“收视率”),也为“假新闻”的发生提供了“合理”的悖论逻辑。

  现今的新闻业,无论是报纸、广播,还是电视,大都摆脱不了依靠“广告费”维持生存、获得发展的窠臼。而收视率、阅读率就是给广告主与广告商作为其广告支出的参考,是媒体(电视台)争取广告商付出广告费的标准。因而,收视率就成了调控频道和栏目编辑的指挥棒,成为一个挥之不去的既定标准。于是,追求独家、追求轰动、吸引眼球成了媒体、栏目的第一要务。过分追求高“收视率”不仅可能导致编辑导向和方针的扭曲,而且记者为寻求“奇闻异谈”造成了过度竞争,最终,部分记者为确保岗位安全选择以“造假”取得有卖点的“新闻素材”。有人还总结出了假新闻的卖点公式:“特殊人物+反常事件+热点背景=有卖点的假新闻”。

  于是,传媒的编辑与经营混岗现象普遍,尽管许多媒体都明确规定了编辑不得从事广告经营,但实际上仍私下给记者编辑下达经营指标,承担经济创收任务。这就使掌握版面和荧屏的编辑有了以新闻节目(包括以“假新闻”)换取广告等经济利益的理由,恪守职业责任与追逐经济利益成为媒体同时赋予栏目和记者编辑的自相矛盾的悖论要求。

  不可否认,收视率所代表的市场力量在电视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我国电视产业化的必要动力。但媒体若简单地以此作为衡量新闻或节目好坏的标尺,其中就有逻辑上的问题,毕竟社会文化的构建和进步与个人的现时愉悦在大多数时间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

  三、媒体的职业教育和专业训练被严重忽视。

  目前,我国媒体从业人员很少在上岗前接受到新闻专业训练,同时新闻业的从业者的频繁流动也使从业者的职业资质虚置。现在的新闻业聘用制雇佣意识过强,许多年轻的从业者以等价交换对待工作和新闻写作,不愿花气力、下功夫采访,追求个人成名、轰动效应而忽视媒体的社会责任。而且,我国的新闻自律体系还非常不完善,许多媒体还没有详尽实用的规范标准,这也使新闻职业规范的入门教育多被口号式的说教取代。这种浮躁的职业风气不是一句“审核把关不严,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可以化解的。

  “纸馅包子”事件就是一个例证。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应该把教训与检讨转换为切实的改革与改进,以预防和制止假新闻的滋生。

  首先,应该倡导建立一种社会、专业(行业、职业)、组织(单位)、个人层层递进的伦理评议程序和自律体系,通过建构一种民主时代的权衡机制以应对假新闻之类的职业道德问题,只有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强的程序和体系,新闻业的竞争和发展才会由无序纳入有序。这一自律体系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督约束,在传媒业内,要使对非道德行为的谴责和批评(并不具有像法律那样的强制力),成为对缺乏专业精神的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生命的严重惩罚;二是培植教育,即以理性程序在业内宣扬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这是一种示范效应,也是新闻业通向成熟专业的必由之路。

  其次,制订适合专业、组织和从业者的明确实用的职业规范和节目标准。应该明确不同岗位的责任。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新闻素材,必须在媒体内部确立素材选择和确认的程序,作为把关人的个人或集体在新闻选择时,要特别注重求证,如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消息来源确认。

  最后,建立诚信体系,让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难以在行业立足,在全社会建立文明诚信的风气。一个行业道德的建设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支持和监督,尤其是新闻业,更应在和社会的互动中获得自身的完善,并推动社会的进步。

  假新闻之类的错误应当也必须予以处罚,然而,整个新闻业的成熟和进步却需付出更多的努力。

责编:赵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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