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2月18日电 (银雪 杨君相)12月18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市万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万盛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原局长、万盛区原政协副主席赵威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公诉机关诉称,2006年8月至2009年7月,赵威在担任万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万盛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万盛辖区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复产验收、扩能审批、煤炭计量等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杨某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0万元,起诉书共指控十二起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赵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举示了证人证言、事故矿井停产整顿通知书、重庆市区县小煤矿停产整顿复产验收审批表、重庆市万盛区煤炭工业局文件、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相关证据。
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完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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