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大开绿灯帮人谋利;滥用职权乱发560多万元拆迁赔偿款。手中的大权,一度让原泉州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某防“造福”了自己。但好景不长,近日,黄某防被指控触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泉州市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现年52岁的黄某防,原是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鲤城区第七届人大代表。今年4月,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检方查明,黄某防利用担任鲤城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6万多元。此外,黄某防还滥用职权,擅自决定支付拆迁补偿款等,共造成560多万元的国家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据悉,黄某防其中一次违规发拆迁款事件,发生在2005年。当时,陈某投资的鲤城区曾林社区金厝圆的新村建设用地被泉三高速公路建设征用,陈某伙同他人虚构该建设用地原有三座古大厝被拆除尚未赔偿村民,并伪造了相关材料向指挥部骗取补偿款。黄某防没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擅自决定对虚构的三座古大厝,支付了111万多元的补偿款。(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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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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