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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首例“航空黑名单”案]焦点指向人格权 法官解读判决依据

CCTV.com  2009年11月11日 13:4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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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在昨天的节目中,我们在第一时间为您报道了,中国首例“航空黑名单”案的判决结果。因被厦门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数次乘坐厦航航班被拒的离职航空安全员范后军,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厦门航空公司及中国旅行社总社中旅大厦售票处告上了法院。昨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驳回了范后军的全部诉讼请求。那么法院这么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呢?

    在本案长达一年零两个月的审理过程中,原告范后军和他的老东家厦门航空之间一直存在着几个争议焦点。首当其冲的就是7次拒载,特别是在范后军女儿出生后仍然采取拒载形式,是否侵犯范后军的人格权。

    那么厦航的拒载是否侵权呢?法院认为,范后军所主张的厦航7次拒载行为,前5次,双方已经通过“调解意见书”的形式达成了一致意见。第6次在首都机场,厦航已用人工换取登机牌的方式允许范后军登机,因此范后军认为厦航侵权,无法律依据。最后一次,厦航在不能排除范后军在航班上,是否可能再次与其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条件下,出于安全原因拒绝范后军登机,该判断具有一定合理性。

    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长 蔡峰:此种拒绝既是对其他旅客合法利益的维护,亦是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此种拒载亦符合相关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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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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