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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北京]组织少女卖淫 三名被告获刑

CCTV.com  2009年10月25日 00:3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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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午夜新闻):10月23号,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源源影视工作室组织少女卖淫及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宣判,三名被告分别获刑10至3年有期徒刑。

    2008年5月30日,一封《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在网络出现。刚满18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以受害者的身份举报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称该工作室负责人以“造星”之名对她们实施潜规则,并拍下性爱录像,继而要挟并控制她们卖淫。

    海淀警方随后介入调查,5月31日,被告人孙巧及另案处理的沫沫在工作室内被抓获;10天后胡卫东在成都被抓并从其身上起获赃物光盘一张,内有双胞胎与胡孟二人性爱录像及女孩活动中的谈话录音;6月11日被告孟庆波在丹东被抓获。

    2009年5月5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第一被告胡卫东当庭辩称:潜规则在影视圈是众所周知的,他坚称自己是有错无罪。另两名被告孟庆波和孙巧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卫东伙同他人以海淀区源源影视工作室为幌子,招募数名女孩,并向应聘的女孩灌输进入影视圈发展就要遵循“潜规则”,即要以与投资人发生性关系为代价来获得发展经费的观念。一旦应聘女孩同意接受“潜规则”,胡卫东即要求女孩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由他人负责录像。之后胡卫东组织工作室的女孩以“拉投资”为名,对外进行卖淫活动,工作室与卖淫者本人对卖淫所得五五分成。

    在整个工作室运作期间,被告人胡卫东负责劝说女孩接受“潜规则”,并教授其如何上网寻找卖淫目标,如何索要钱财;被告人孟庆波给工作室介绍女孩,并介绍工作室的女孩向其他男性卖淫;被告人孙巧负责为应聘的女孩拍照以及拍摄与胡卫东的性爱录像,并负责应聘女孩的食宿接送,并协助被告人胡卫东对应聘女孩的外出活动进行管理。

  法庭宣判:被告人胡卫东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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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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