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朱碧雯)应好友之邀送刀“解困”,没想到好友持刀夺人性命。昨日,送刀者刘某和杀人者一并被控故意杀人罪,在武汉中院受审。
5月18日凌晨1时许,徐某在江岸区三眼桥一小区内与保安朱某发生矛盾,后对朱拳打脚踢。朱某从家中拿出斧头示威。徐某打电话邀约好友刘某带上弹簧刀来助威。徐某持刀后进入小区,朝朱某的腹部、腿部连刺两刀,造成朱某死亡。
检方认为,徐某、刘某无视国法,共同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法庭上,徐某称自己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想给朱某一点“颜色”,应判为故意伤人罪;刘某称当时只是给徐某送了把刀,对于其持刀伤人致死一事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希望从轻处罚。
公诉人认为,判定是否为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据被害人死亡的客观事实而定,徐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二人为共同犯罪。刘某凌晨送刀,不仅提供了凶器,也对犯罪起到助威的作用,为从犯。
此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链接:
责编:彭伟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