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书记主任涉嫌贪污受贿。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8月28日上午,安徽省来安县人民公开审理原来安县新安镇建阳社区管委会书记、主任任长春贪污、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长春自1995年至2008年在其任来安县新安镇西门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原新河居委会书记、主任、建阳社区管委会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8000元,为他人谋取结算工程款、拆迁、开证明、建房等相关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截留部分单位售房款、租金不入帐的办法侵吞公款44000元,其个人实得24000元。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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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闫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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