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0日 23:49 来源:
来源:法制网
访司法部部长吴爱英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分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大任务
吴爱英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基础。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
吴爱英指出,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等作出了一系列具体部署,其中多处对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刑罚执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等职能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既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吴爱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光荣职责,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找准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努力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吴爱英强调,司法行政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保障和促进协调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强化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的观念,按照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服务方式,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紧紧围绕中央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投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经济活动领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努力为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吴爱英指出,刑罚执行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履行罪犯教育改造职能;劳动教养制度是对严重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法律制度。”吴爱英要求,要按照《决定》的要求,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加快监狱布局调整步伐,实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实用、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要继续深化劳教管理工作改革,不断完善教育矫治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罪犯和劳教人员进行教育改造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综合运用教育、管理、劳动和心理矫治、社会帮教、技能培训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罪犯和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大力加强监狱和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监狱劳教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