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0日 19:58 来源: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资料图片: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
贫苦农民出身的王昭耀,在副省级岗位上工作了13年,官至安徽省“三把手”。在16年的时间内,他先后收受44人给予的贿赂共计294次,合计704万元,另有810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涉案1514万元。法庭上,王昭耀全部认罪,并愿意现身说法,警示广大干部,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目前,王昭耀关押在公安部秦城监狱。他经常趴在铁窗前流泪,感慨人间的酸甜苦辣。是金钱和女色的诱惑,让他沦为阶下囚。
“王昭耀案件什么时候宣判,还没定下来。”12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刘长立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开庭的时候,旁听的人坐满了整个法庭。”
11月29日,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长立是王昭耀案的审判长。
“按照法定的审理期限,案件应当在这个月底宣判。”12月7日,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京生对记者说。李是王昭耀案件的辩护律师。
据济南中院一位法官介绍,王昭耀案件今年宣判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法院系统对年度工作的统计截止日期是每年的12月25日,也就是说,这个截止日以后发生的事情,就算是下一年度的工作了。所以,12月中下旬主要是搞年度总结,一般不审理案件了。
王昭耀案件是济南中院一审,按照对等原则,公诉机关应当是济南市检察院。但据记者了解,4名公诉人分别来自山东省检察院(2人)、济南市检察院和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显然,公诉机关抽调了全省最优秀的4名公诉人参与公诉。其中,首席公诉人鲍峰,是山东省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因为王昭耀案是山东省检察院查办的最高级别的职务犯罪案件,所以对起诉工作非常重视。
起诉书指控,16年的时间内(1990年至2005年),王昭耀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书记、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4人(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294次,合计704万元,构成受贿罪;另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昭耀在副省级岗位上工作了13年,最高级别至安徽省“三把手”,被控两罪涉案1514万元,另外被有关部门扣押财产1728万元。
“对王昭耀如何判决,很自然会让人想到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一位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的法官对记者分析说,“安徽省这两位副省级高官,都是济南市中院刑二庭一审。王怀忠受贿51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80多万元,被扣押财产1085万元,因为拒不认罪,结果是死刑。而王昭耀认罪态度特好,另外有80%的犯罪数额是王昭耀自己主动交代的,因此虽然王昭耀犯罪数额比王怀忠大,但判决肯定会比王怀忠轻。”
辩护律师李京生认为,王昭耀被判无期徒刑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王昭耀有自首、立功、退赃等减轻处罚的情节”。
起诉书在指控王昭耀犯罪的同时,也认为王昭耀“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有关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被追缴。”
目前,王昭耀关押在公安部秦城监狱。11月29日开庭时,由武警从北京押送到济南,整个庭审过程戒备森严。进出济南中院的检查,比平时更加严格,结队成排的警察在中院内来回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