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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欣弗索赔案咸阳开审 死者家属不满华源冷漠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2月02日 12:54 来源: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杨怡)11月30日上午,全国首例“欣弗”官司在咸阳秦都区法院开庭。咸阳疑似注射“欣弗”死亡的孙女士家属把安徽华源、咸阳当地的两家医院、三家供货商推上了被告席。秦都区法院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宣布一审休庭。  

    死者家属向6被告索赔近50万

    8月1日,咸阳孙女士因注射“欣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在西安病故,这是我省首例疑似注射“欣弗”死亡的病例。几个月来,孙女士的家属多方奔走,想为死去的亲人讨个说法。10月底,孙女士家属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于是将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隆安社区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以及三家供货商起诉到秦都区法院。

    11月30日上午9时,该案在秦都区法院开庭。被告和原告双方的律师全部出庭,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当日下午1点30分,一审宣布休庭。据了解,孙女士家属向六被告索赔医疗费、营养费、伙补费、交通费、精神抚恤金共约50万。安徽华源方面从北京聘请的律师辩称,死者家属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死者是因注射“欣弗”导致死亡,要求死者家属拿出“造成因果关系”的证据,并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表示异议。昨日,孙女士的儿子朱先生说:“下次开庭时,我们一定拿出相关证据。”

    华源态度令死者家属不满

    孙女士的家属称,最让他们不满的是安徽华源方面的态度。昨日,孙女士的女儿气愤地说:“安徽华源的态度很冷漠,没有丝毫的歉意。不管官司最终结果如何,我母亲注射‘欣弗’是事实,但他们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孙女士家属聘请的律师张娜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张娜同时认为医院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一,隆安社区医院是咸阳市中心医院下属的社区医院,没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应该由咸阳市中心医院来承担;第二,死者是在隆安社区医院注射了‘欣弗’,有病历和病人登记表为证。”但昨晚7时,咸阳市中心医院对记者表示否认,院方称,隆安社区医院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该院无关。

    孙女士的子女表示,无论如何他们一定要为母亲讨个公道。孙女士的女儿说:“我们起诉的目的并非为了钱,而是觉得母亲死得太冤了。”

责编: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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