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真实的邱兴华:专家律师呼吁为其做司法鉴定 |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30日 11:21 来源:
来源:南方周末
资料图:邱兴华等待入庭受审 来源:西部网
资料图:出庭时邱兴华称一定要上诉
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计划周详的“变态恶魔”?无法自控的精神病人?哪一个才是真实的邱兴华
精神病专家、律师紧急吁请:为一审已获死刑的邱兴华做司法鉴定
□本报记者 柴会群
“山上的人又下来活动了”
陕西汉阴铁瓦殿特大杀人案刚发生时,刘锡伟和老伴正去青海西宁参加一个司法精神病鉴定专家研讨会。
这对精神科医生夫妇今年3月刚从美国回来。他们先是去了广西柳州,看望过去的医院同事,之后又见了特大杀人犯马家爵的姐姐。他们在为马家爵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时相识。那次鉴定最终确定马家爵没有精神病,马家爵因此被执行了死刑。
西宁会议上,73岁的刘锡伟宣读了自己的论文《返祖兽性化症状群》。论文列举了大量精神病人的异常表现,其中最重要的是精神病人杀人现象,他将其归结为“疯劫”。
返途中,两位老人到陕西汉中省亲。从当地报纸上,刘锡伟看到了震动全国的邱兴华案。当时,他指着邱兴华的照片对老伴说:你看,我们山上的人又下来活动了。
刘锡伟,广西龙泉山医院精神科前主任,现江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在50年的从业经历中,接触了成千上万精神病人,他把这个特殊群体比作是一个“山头”,自己则是他们的“山大王”。
在刘锡伟与老伴的话语里,“从山上下来活动”的意思是:精神病人杀人了。
当时,警方正全力通缉邱兴华,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后增至10万元)。陕西警方更是动员上千人力上山搜捕。
刘锡伟按照通辑令上公布的手机号码,打给陕西省公安厅一位董姓工作人员,说:邱兴华很可能是一名精神病人,并建议最好到邱兴华熟悉的地方去抓。
半个月后,邱兴华在汉中佛坪的家中落网。
从汉中返回无锡途中,刘锡伟去了一趟洛阳,看望了一个因他获释的精神病人。这是一个研究生,8年前,他将自己学校的党委书记、团委书记还有教研组组长砍伤。刘锡伟看了相关报道,就打电话给当地警方,说这个人精神可能有问题。
后来一做鉴定,果然患精神分裂症。
精神病专家开始“制造麻烦”
邱兴华8月19日被抓获之后,预审、起诉、审判工作紧锣密鼓展开。10月19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法院公审邱兴华。不过,原定的现场直播临时取消,改为录播。据说,安康许多商人这一天本来已经放弃了生意,想看法庭上的邱兴华怎么解释杀人动机,这是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
困惑的不仅是普通百姓。邱兴华一审判决之后,主审法官王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直至审结,我仍然无法理解和评价邱兴华这个人……邱兴华的行为是杀人成性,还是别的?我不得而知。”
但刘锡伟一点也不困惑,邱兴华杀人的整个过程,几乎就是“疯劫”理论在实践中的演绎。
不过,邱兴华的事他开始并不想介入。在很多人眼里,他已经是一个“制造麻烦和不受欢迎的人”。女儿对他的意见很大,一度要把他接到美国“关”上半年,以免他再在外面“惹事”。
当然,刘锡伟也曾希望,其他的精神病学专家能站出来。只要有一个,问题或许就会解决。但是,他没有等到一个人站出来。刘锡伟决定再次出手。
10月18日,邱兴华案一审开庭前一天,刘锡伟自费赶到北京,开始了此后34天的奔波。
他想为邱兴华争取做一个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机会。当时他并不知道开庭日期,但他意识到这事要快,得跟时间赛跑。
一审律师:不申请鉴定,是因“我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1961年到1983年,刘锡伟一直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精神病鉴定组组长。其间共参与鉴定了近百起涉及精神病案例。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什么样的人应该做精神病鉴定,却没有相关规定。事实上,是否给嫌犯作精神病鉴定,由司法机关决定。
刘锡伟本能地感觉到阻力。他浏览了网上有关此案的报道和留言,在绝大多数人眼中,邱兴华是一个变态的“杀人狂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他也从媒体报道中看到警方为抓捕邱兴华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并得知他们已经立功受奖。
但刘锡伟不想放弃,他太在意这个“典型病例”了。
然而,没有多少人理会他。他本来想去卫生部斡旋,但碰了壁,他希望能帮忙的一位医学前辈对他很生气:这样的人(指邱兴华)你也要帮?
他接着找到中央电视台一个法制栏目,排了两个小时的队递上材料后,对方答应上报。惟一的收获是在人民日报社群工部,一位接待他的老同志高度评价他的行动和理念,答应将他的材料和意愿转交给中共陕西省委。
此外,他还给陕西省有关领导发了一个500字的电报。为了这封电报,他跑了4个邮局——大多邮局已经淘汰了这种“古老”的通讯手段,他正是要用特别的方式引起对方注意。
后来,他找到北京大学心理学教授王效道。两人商议在北大就邱兴华是否有精神病问题开一个研讨会。为了不显得过于“刺激”,用了一个相对缓和的名字——“疯劫”现象研讨会。
11名专家与会,但大部分都是心理学专家,刘锡伟更期待的精神病学专家并无几人参加。稍感欣慰的是,这次研讨后来见诸媒体,借助“北京大学”的名头,刘锡伟相信能起一点作用。
他也请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参加,李教授曾认为邱兴华属“变态人格”而不是“精神病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教授婉言谢绝。
在此期间,刘锡伟不断写文章投到媒体和有关部门,然而大都石沉大海。
刘锡伟后来在北京看了3遍邱案庭审录像,更加坚信原来的判断。
但是,在整个庭审中,邱兴华的辩护律师没有一句提到“精神病”。而公诉方安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则称:邱兴华精神正常,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刘锡伟打电话给邱兴华的这位律师:你只说邱兴华有自首情节,但他杀了11个人,就算真是自首难道能逃一死?你为什么不给他申请精神病鉴定呢?
对方回答说:我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