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22日电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平定县支行宋家庄营业所主任王永祥、储蓄员王昌锁、赵艳琴三人涉嫌联手制造小金库,高息揽储,将8125.6万元储蓄款挪作他用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近日被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9月至2005年2月间,王永祥在担任中国农行平定县支行宋家庄营业所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与他人合伙开办煤矿和以20%的高额利息回报储户为名,吸收集体和个人存款,与该所工作人员王昌锁、赵艳琴勾结,并通过当地无业人员杨转生、董春明等人,先后从山西太原、临汾、昔阳县大寨镇杜白煤矿、和顺县牛川煤矿、平定县鸿泰煤业公司、寿阳县石僧煤矿等单位,高额引诱吸收回存款后,采取“换单交易、提前支取”、“抹账”直接交付等手段,先后15次,将8125.6万元从该储蓄所转移至他们控制的王某、储某等个人的账户上,随意使用,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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