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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公积金"渎职第一案"调查 资金链断裂导致案发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01日 08:33 来源:

    新京报讯 从2006年4月开始,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北京市民都被告知,只能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下属的方庄贷款中心办理。之前,分布于8大城区的所有分理机构均可办理这一业务。

    2006年3月30日,管理中心个贷员梁山被逮捕。10月13日,这名32岁的男子出现在北京东城区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他违规批准了1376万元的贷款申请。

    此案被称为“北京公积金渎职第一案”。管理中心一位员工向记者证实,此案事发后,管理中心把市区的贷款业务均归并到方庄中心,统一进行管理监督。

    庭审中痛哭起来

    “我不让他去银行,怕整天跟钱打交道,容易出事。没想到……”

    10月13日9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

    公诉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许婷指控说,梁山于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间,在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工作过程中,明知贷款代办员刘凡等人提交的37份贷款申请,不符合公积金贷款人的资格条件,擅自予以审批,致使刘凡等人诈骗住房公积金贷款1376.2万元人民币,使后者损失940多万元。

    公诉人认为,梁山收受8万元好处费,违反了单位关于操作流程的规定,在初审和复审时,对37名贷款人均不履行面审面签,也没有要求贷款人出具房地产开发商的开户情况说明,“证据确实、充分”。

    “指控事实、罪名成立吗?”法官讯问梁山。

    被告席上的梁山面色白净,留着少许的胡须。沉默片刻后,他答道:“成立……”随后,他低下头哭起来。

    他的母亲没有前来旁听。参加庭审前,母亲收到了梁山的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字迹一笔一画,一如从前。“我是咎由自取,父母身体要紧”。他请求母亲不要旁听。

    8年前,梁山从北京某高校法学系毕业时,同时收到了两份录用通知,一份是当时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另一份是一家银行。

    梁山最后选择了前者,后来成为东城管理部外企部的一名个贷员。“我不让他去银行,怕整天跟钱打交道,容易出事。没想到……”梁母落下泪来。

    每单收3000元好处费

    到了2003年,北京市严禁趸交等形式的“大单”。代办员们的日子变得很难过。

    梁母见过梁山的“好朋友”刘凡,她没想到,就是此人,将自己的儿子送进了监狱。

    被捕后,梁山数次告诉检察官和律师,他实在没有想到,被他视作“好朋友”的刘凡会坑他。

    刘凡去过梁山家几次。“他黑黑的,个儿不高,来过两三回,一进屋就呆在梁山卧室里。”梁母回忆。

    据检察机关透露,刘凡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做过,也开过自己的商贸公司,也常帮人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之牟利。数年前,他以代办员的身份认识梁山。因为业务往来,加上踢足球等共同爱好,两人成为朋友。

    刘凡供述说,2003年底,他找到梁山,称要做几十份“大单”,让梁山帮他,好处费一单3000元。

    “大单”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行话,指的是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几乎比商业贷款低三分之一。以贷款30万元为例,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少付5万元左右的利息。如此差价,就催生了刘凡这样的代办员。

    显而易见,做“大单”是违规的。据业内人士介绍,房地产中介一般通过趸交(一次性交清)半年公积金,临时建立账户的办法做“大单”。在数年前,“大单”很好做。

    到了2003年,北京市出台实施细则,严禁趸交等形式的“大单”。代办员们的日子变得很难过。

    “我和刘凡是很不错的朋友,经不起他的央求,我就帮了。”面对法官,梁山否认自己为了好处费才去做“大单”。

    但在母亲看来,梁山做出错误行为,与钱有一定关系。“我不该天天向他诉苦要钱。”

    梁家有4口人。父亲患癌症、高血压等多种病;姐姐无劳动能力,常年吃药;就靠母亲一人勉力支撑。在梁山作案的2004年,他父母月收入共有1300元,还要经常去看病。梁山月工资3000元左右,每天从永定门骑车到前门,再坐地铁到单位。

    梁家住一套70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我弟弟32岁了还不结婚,就因为家里穷。他很有自尊心,从来没见过他领女孩子回家。”在放着一张大床的客厅内,梁山的姐姐说。

    检察官街头听来线索

    检察官听到街头群众闲聊公积金被骗,感觉“只要有人骗,就很可能存在权钱交易”

    梁山曾告诉他的一个同学,在被抓前半年内,单位纪检部门找他谈过几次话。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5年9月,东城区检察院渎检处已经介入刘凡一案的侦查,很快注意到梁山一人办了37份贷款的异常情况。

    当时,检察院的介入有些偶然。东城区检察院渎检处工作人员称,是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听到街头群众闲聊公积金被骗,感觉“只要有人骗,就很可能存在权钱交易”。

    据检察官许婷介绍,刘凡“打通”梁山之前,已与同伙唐剑波和李岩策划好了整个骗局:唐剑波花钱借身份证和户口簿;李岩联系房地产开发商;刘凡则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关系。

    三人都有头衔:李岩是北京立达建业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经理。唐剑波和刘凡,一人开着一家商贸公司。“公司只是为了让‘大单’有挂靠单位。”此案的一名调查人员说。

    在确定好骗局后,三人与通州潞河房地产公司、世纪新大地房地产公司,以及丰台区宛平房地产公司联系,声称他们的公司在燕山附近,即将拆迁,需要团购房子。

    “为了获取信任,他们还为12套房子办了一次性付款手续。”梁山的辩护律师田禾说,开发商随后为他们出具了申领贷款所需的购房合同。

    去申请贷款,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必不可少。

    从2004年4月到8月,梁山分批为刘凡办理了37份贷款。除了梁山的东城管理部外,刘凡三人还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方庄中心和朝阳管理部,办理了18套房子的贷款。

    每办完一批贷款,梁山就收到刘凡一个信封,里面装着现金。通过伪造开发商收款委托书,再提供自己公司的账号,刘凡三人共截流了55套房共1994万元的贷款。“在法律上,这是诈骗行为。”办案检察官说。

    2005年3月,世纪新大地房地产公司发现,他们在2004年9月卖给一团购客户的16套房的购房尾款,一直没有到账。同时发现问题的,还有潞河房地产公司。

    由于团购房均采用了住房公积金还贷,开发商就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结果发现了刘凡伪造的收款委托书。

    2005年4月29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案。“先抓到了两个,后来又抓到了一个。”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韩晓荣说,案子是她初步接手的,因事关重大,很快便转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资金链断裂导致案发

    刘凡三人骗贷1994万元后,挥霍了其中的618万余元,导致他们还贷几个月后,难以为继。

    梁山后来曾告诉律师田禾,事发前他喊刘凡踢球,刘凡总说没时间。“梁山觉得刘凡很奇怪。等他被抓后,才知道刘凡当时已没钱给他,可能是怕见面尴尬吧。”

    “不是资金链断裂,刘凡可能还不会被查获。”田禾说,按“一单3000元”的好处费标准,刘凡“欠”梁山3万元的好处费。在梁山为刘凡做完最后一批“大单”后,刘凡几乎在躲梁山。

    来自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达到521亿元,余额317亿元。刘凡三人所骗取的公积金贷款,接近于当时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600分之一。

    “不但刘凡做假按揭,有的房地产商也在做。”为梁山做辩护律师,使田禾熟知了很多炒房的内幕。他说,当房地产商自身资金不足,出现流动困难时,为了保证业务和项目的运转,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受限的情况下,利用假按揭,从银行套取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因为房价涨得很快,假按揭的房子很快出手的话,还能赚上一笔。”

    2005年,北京便报道了一起开发商串通银行职员,骗贷6.45亿元的“森豪公寓”案。不过,当时被骗的是商业贷款,而非住房公积金。

    检察机关查明,刘凡三人骗贷1994万元后,挥霍了其中的618万余元,导致他们还贷几个月后,难以为继。

    “骗贷买来的房子一直没出手,可能也导致了资金链的断裂。”田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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