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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血 证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9月19日 13:53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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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法治在线):

同一个人被化验出两种血型

    徐:当时化验的是B型,15年了我基本认为自己是B型血,(法院)按这个B型血判我(刑)。

    律师:当时确定(徐计彬)是O型血以后,我也大吃一惊。

同一案件有两种判决结果

    赵锡军:主要证据发生变化,我们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宣告他无罪。

    从民办教师到强奸犯,15年间,河北农民徐计彬经历了怎样的人生境遇?敬请收看第一现场——《血证》。

    演播室:

    众所周知,每个人生来只有一种血型,从小到大也不会改变。然而,河北省曲周县的农民徐计彬在十五年来的两次血型化验中,却被先后告知是“B”型和“O”型两种血型;以血型化验结论为主要证据,曲周县人民法院在1991年8月宣判徐计彬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6年7月28日却宣判徐计彬无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990年12月4日凌晨,曲周县河南疃镇徐街村村民被尚某“快来人抓贼”的叫喊声惊醒,很快就有人来到她家。尚某说她在家里被人奸污了,因为天黑没看清楚,逃跑的作案人好像就是自己的邻居徐计彬。

    徐计彬,当年26岁,是河南疃镇第二中心小学的民办教师,也是当年民办教师中唯一一名中共预备党员。

    第二天一早,河南疃镇派出所就来人了解情况。案发二十多天后,曲周县公安局民警提取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被褥上留下的精斑进行化验。

    徐计斌:我根本没有干这个事,当时她家里出事的时候,我在家里睡觉呢。

    徐妻:当时他在家睡觉,我们都在家,不是他做的。

    根据被害人和其女儿的怀疑,办案民警还是把徐计彬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之一。此后,徐计彬接到了县公安局的多次传唤。

    在第三次传唤时,曲周县公安局法医对徐计彬进行了抽血化验,这也是徐计彬平生第一次化验血型。

    徐:到第三次传我的时候,说这个化验结果不是你了。

    当时公安局并没有告诉徐计彬是什么血型,只说他的血型和现场遗留的精斑血型不一致,在拘留所呆了五天后徐计彬被放回家里。

    徐:当时放我的时候还嘱咐我,不要让我回去打架,当时公安局知道我要盖房了,回来该安置一下。

    然而到了1991年4月30日,正在家盖房的徐计彬却被通知到派出所去一趟,这次县公安局刑警队给他出示了逮捕证。理由是他的血型和精斑的血型又对上了,公安局确定徐计彬就是“徐村街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

    1991年8 月,曲周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徐计斌:到法院开庭了才知道化验结果,我的血型跟那个人提供的这个赃证的血型是一致的。

    法庭采信的法医物证检验报告明确标明,徐计彬的血型为“B”型,犯罪现场所留精斑血型也是“B”型,二者血型一致。

    李沛德:有受害人的指证还有公安局的侦查,当时检察院也没有提出不能定,当然这个案子基本上就能定了。

    刑事判决书上这样写到:“现查明,1990年12月4日1时许,被告人徐计彬跳墙进入本村尚某家,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尚某奸污。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指控,有知情人证实,有法医学物证检验报告在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据此,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徐计彬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徐计斌:我一听说判我8年徒刑,当时就晕倒在地了。

    徐计彬不服,提起上诉。1991年12月原邯郸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计斌:确实不是我,确实我没有干这个事。

    从1991年到1999年,8年服刑期间,这是徐计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2005年,徐计彬在报纸上看到了关于河北省公检法系统面向全省大接访的报道,他立即带着相关材料赶到邯郸市。

血型鉴定 结果出人意料 证据变化 错案依法纠正

    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徐计彬遇到了律师何延兵。

    何律师:当时我就建议徐计斌说,你去化验一次血型,凭我的感觉吧,血型里面肯定有一些问题。

    徐计彬在何律师的建议下,到医院进行血型化验,然而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

    徐计斌:化验的时候,说我是O型血,当时那时候吧,头上就跟打了一声雷似的,

    徐计彬不敢相信自己是“O”型血的事实,他又到邯郸市几家大医院进行了化验,结果都是O型。

    血型不同,就意味着15年前“徐村街强奸案”的证据发生了变化,在何律师的帮助下,徐计斌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他的案件提起再审。

    李卫疆:原判决认定,案发现场遗留物血型是B型,同徐计斌的血型B型一致,现在徐计斌提出他的血型是O型,不是B型。由于原判认定徐计斌犯强奸罪的主要证据发生变化,我院依法作出再审决定。

    2006年5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邯郸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曲周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曲周县人民法院重审。

    2006年7月28日,曲周县法院组织合议庭不公开审理了本案。

    赵锡军:为了慎重起见,又对他做了血型鉴定是O型,主要证据发生变化。我们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宣告他无罪。

    徐计彬被宣判无罪的消息在当地很快传开,此时距法院判决他有罪已整整15年。

    徐计斌:宣判我无罪的时候,说实话,当时心里又激动,又委屈,又高兴,可又哭,那时候,说实话那时候,酸甜苦辣都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了。

血型铁证 “强奸犯”终获无罪判决 蒙冤15载 民办教师一生命运改变

    这是徐计彬和父母曾一起居住的老宅,在一间破旧废弃的房屋里,记者看到了一张发黄的奖状,这是徐计彬15年前当民办教师时因工作成绩突出学校给予的奖励。

    当年徐计彬任教的学校,离他家不到一公里路程,徐计彬带着记者来到这里。从看守所出来后,徐计彬曾来过学校。

    徐计斌:以前在这个学校的时候是会计,又兼任这个学校总校部的团支部书记。后来我到这/我找校长,校长说因为公安局逮捕了以后,我就是被学校除名了,不能再工作了。

    在漫长的服刑期间,徐计彬落下了一身病,就医花去了他所有费用。背着“强奸犯”的罪名,他在村里一直抬不起头来,原来村里分的地没了,教师的工作丢了,仅靠妻子一个人的责任田维持一家人的生活,15年来他活得一直很艰难,也很窝囊。

    徐计斌:15年了,我的好多同学朋友都说宣判你无罪了,你应该高兴,可是我高兴不起来,15年我的苦处,什么时候也不能忘记。

    出事的当年,徐计彬的母亲就因为此事气瞎了双眼,随后父亲也得了脑溢血卧床不起,之后不久,两位老人就相继离世。

    记者:当你拿到这个判决书的时候,你最想告诉的是谁?

    徐计斌:最想告诉的是我的父母,让老人在地下安息吧,不要操心了,让他们知道15年以后,儿子获得了清白。

血型鉴定作主要证据 法院定罪 纠错机会被多次放过 被告喊冤

    请继续收看法治聚焦——《如此错案谁担责》。

    演播室: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血型鉴定的技术很简单,仅几分钟就可以完成,然而因为血型鉴定错误,同时没有任何办案人员对徐计彬重新做一次血型鉴定,原本优秀的民办教师被判为强奸犯,给其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起错案,又有谁能对这起15年的错案负责呢?

    这起案件中血型鉴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一个重要物证,对整个案件的定罪量刑起到关键的作用。那么当年的法医是如何鉴定的,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明显的错误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开始寻找当年对徐计彬进行血型鉴定的三名法医刘文奎、张海林和赵钦,试图从他们那里得到答案。

    记者首先找到了已经退休在家的刘文奎,他当年任曲周县公安局法医。

    刘文奎:当时发生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不知道,所以我绝对没有出现场,这个现场物证也绝对不是我提取的。

    刘文奎记起当时是原邯郸地区公安处送来的手写鉴定,他只是修改了表面文字错误后就交给打字员打印。

    刘文奎:当时我怎么考虑的,我都不知道了,我记不清楚了,也可能我考虑到,经我手了,就是说,化验以后又通过鉴定以后,进行修改,又经过打印,我就没有考虑就签了我的一个名字。

    在离曲周县两百多公里的涉县,记者找到了涉县公安局法医张海林的家。

    张海林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是带着涉县的案子中的两个人的血样,同原邯郸地区公安局法医赵钦、曲周县公安局的法医刘文奎一起进行的血型化验,但对于当时是怎么进行鉴定,最终由谁作的鉴定报告,他本人是否签字等等问题,张法医以时隔太久,记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

    在邯郸市公安局法医医院,记者先后去了三次,但始终没有找到当年这起案件的鉴定法医、现任法医医院副院长的赵钦。之后记者多次拨打他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当年担任徐计彬案件的辩护律师王振荣,在两次审判的辩护词中,曾经多次提出重新鉴定血型的要求。

    当时指的是事主血液的鉴定,我认为这个排除律太低,我记得专门给二审法院递了一个报告,提出对血型重新鉴定,如果采用了就没这事了。

    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本案明显存在着种种疑点,从立案到终审近一年的时间里,经过了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三个部门几十个办案人员,为什么所有办案人员都没人发现?在法庭上,王振荣律师也特别指出过这些疑点,为何也不能引起任何一个办案人员的重视呢?

    带着这样的问题,当记者找到当年相关办案人员时,得到的大都是同样的答复。

    电话采访樊纪平同期:当时我只管预审,别的都不清楚。(原曲周县公安局副局长,现曲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方强:记不清了,15、6年了。(原曲周县检察院代检察员,现任曲周县司法局副局长)

    由于时过境迁,当初的办案人员大多已经退休或调走,几乎所有的人对这起十五年前的错案已没有了任何记忆,但对于徐计彬一家来说却是永远也抹不掉的伤痛。

    徐计彬15年后被宣判无罪,在当地司法界也引起了很大的震动。

    曲周县公安局局长陈希宝:我第一表示同情;第二表示气愤;对制造冤假错案的执法者,非常的气愤;第三,这起案件的发生,我认为与民警的(水平)低,整体素质低是有直接原因的。

    县政法委书记王纪平:司法机关,责任大过天。对于这起案件出现的问题,我们已经责成检察机关重新审查。鉴于这起案件出现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了警示教育。

    目前,曲周县检察院已着手对此案展开了调查。

    检察院杨银如:我们也有决心,把这个案件进一步查清,还事实本来一个面目,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演播室:徐计彬是不幸的,血型搞错给他带来了15年乃至更长时间的伤痛;徐计彬又是幸运的,如果他的血型正好与犯罪嫌疑人血型相同,他的清白可能永远无法证明。如果当年法医能认真鉴定血型,如果办案民警能认真对待案件疑点,如果检察官能在批捕和起诉环节对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如果法官能采纳辩护人意见,其中任何一个如果变为现实,这起错案就不会发生。

    目前,徐计彬已经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各种物质、精神损失143.44万元,并要求有关部门为自己恢复教师工作,同时,依法追究被害人的诬告责任和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责编: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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