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直通香港):香港艺人针对娱乐杂志刊登偷拍事件的大规模游行,还要从上一次2002年11月3号说起,那次是因为《东周刊》刊登了刘嘉玲被偷拍的裸照后引发的冲突,近一段时间以来香港影视处收到有关偷拍事件的投诉也已经增加到了二千六百多宗。法改会报告书建议,订立两项刑事罪行。
这两项刑事罪行,其中一项是指,如果私人处所内,任何人在该地方内外,放置或使用记录讯息的器材,意图取得有关人士个人资料,应属犯法,私人处所的定义包括更衣室、用作寝息的房间以及洗手间等。
法改会前私隐问题小组委员会主席白景崇表示,政府应加快落实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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