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制冰毒18吨获利3200万,另外5名被告人同时受审
据新华社广州6月26日电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备受关注的刘招华特大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26日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两死刑犯供出刘招华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1999年,被告人刘招华先后伙同同案被告郭锐荣、陈炳锡(已起诉)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00多千克,并将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运到广州等地贩卖,从中获利3200多万元。
1996年7月5日,刘招华的两名同伙陈文印、张明辉在福州贩毒时落网。但追查毒品来源时,二人只称供货者系一台湾人,不知道名字和联系方式。
直到当年底,福州市法院判处二人死刑,为了立功免死,二人才供出刘招华是供货人。自此,刘招华进入了警方的视野。
警方曾悬赏40万通缉1999年,公安部向全国发布了对刘招华的通缉令,2004年11月24日又加强为悬赏20万元的A级通缉令。5天后,福建省公安厅也为缉捕他而悬赏20万元。2005年3月5日4时30分,福建省公安厅民警、武警官兵一百多人在福安市街尾某小巷发动突袭,刘招华在睡梦中束手就擒。
4被告人曾助其躲藏据了解,26日同时受审的除刘招华及其制毒同伙郭锐荣外,还有另外4名被告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缉刘招华等人的通缉令后,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仍为其提供财物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被告人李晓青明知刘招华是公安机关的追捕对象,仍帮助其将赃款532万元转移,以逃避侦查。同时,李晓青还将120万元交付刘招华,协助其外逃。
广州市中级法院表示,将在查明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择日依法宣判。
■现场
刘招华自称造的是减肥药
旁听者称刘法庭上否认制毒,其他5名被告也否认控罪
本报讯“刘招华案案情重大,在庭审时会涉及制毒的过程、方法,以及公安人员在实施抓捕过程中的一些机密”,法院以此为由谢绝了所有媒体记者的旁听要求,采取了不公开审理。
由于刘招华的二姐刘月春是本案的证人,因此也不能进入庭审现场。昨日整个上午,她一直独自在法院附近的马路上徘徊。她专门赶制了两身夏天穿的衣服,准备交给弟弟。刘招华已经出家的大哥则特意托刘月春捎带来了两本经书。
将近中午12点的时候,本案第六被告阮锦平的妹妹走出了法院大门,她向记者透露,刘招华在法庭上否认了制毒的指控,“他说自己造的并不是毒品”。
据旁听庭审的人介绍,刘招华昨日在庭上情绪平静,控辩双方争论非常激烈。刘招华坚持说只是在研究这些化学药品的药学成分,自己制造的是减肥药物,成分主要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并非冰毒(甲基苯丙胺),他要求国际权威机构对他制造的药物进行鉴定。
他对相关鉴定结果不认可。
其他5名被告人也否认控罪。
《南方都市报》供稿
■简历
大毒枭刘招华
刘招华,1965年3月5日生于福建省福安市赛岐镇,39年后的2004年,此人作为国内在逃五大毒枭之首,被中国警方悬红缉拿。据公安部曾公开发布的信息,刘招华涉嫌生产、贩卖的冰毒数量超过14吨,其中有12吨运到广州,被警方查获。这12吨冰毒相当于1999年全球其他国家缴获数的总和,如果卖到美国,市值55亿美元。
以1994年为界,此前,他曾是一名法警,凭干练和人际关系博得各方好评;而此后,他涉嫌构建了规模惊人的冰毒制贩网络。
1996年刘招华制毒案发福安之后,他并没有离境而去,而是辗转广东、宁夏、广西等地,三年后爆出当时全球数量最大的冰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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