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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官员希望捐赠缴税全额扣除范围能扩大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8日 16:12 来源:
专题: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

  中国税务报消息:在1月10日举行的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暨表彰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表示,希望捐赠准予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范围能够继续扩大。

  在这次中华慈善奖的提名名单中,“最具爱心内资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寥寥。王振耀说,除企业规模和财富积累的限制外,现行税收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税收激励并不是企业决定作出慈善捐赠的主要原因,但一旦决定捐赠后,税收激励将对企业捐赠数额的多少发挥较大影响。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更看重税收政策的优惠幅度。

  按照规定,企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据了解,我国已制定的慈善捐赠税收激励政策标准不统一,向不同的慈善组织捐款,捐赠者享受的税前扣除幅度也不相同。目前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机构和领域在逐渐增多,2006年又新增了十几家机构,但从总体来看可全额扣除的范围仍然偏小,应该进一步扩大。

  王振耀同时谈到,目前有一个突出矛盾就是捐赠方在捐款之后不申请税前扣除。比如在个人捐赠方面,按照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30%这一扣除比例在国际社会中并不算低,甚至比有些国家还高,但从现实来看,捐赠后享受到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并不多。据了解,这是因为很多捐赠人认为捐款后再申请免税有损捐赠的本意,还有人对相关税收政策不了解。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有六成以上的人不知道捐赠者向慈善机构捐款还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此外,免税申请手续的繁琐也令一些捐赠人望而却步。

  据了解,2006年全国民政系统共接受社会捐赠善款35亿元,连同慈善组织所募款项和民间互动性捐助,全国内地去年的捐款总额在100亿元左右。这次中华慈善奖所表彰的是以捐款、捐物、参加志愿服务、奉献专业技术等方式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以及优秀慈善项目。该奖项于2005年设立,每年评选一次。

责编: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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