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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KTV版权费标准今年不出台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2日 09:17 来源:

    专家:收费额度可以协商

    "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并不是国家版权局提出的,而是国家版权局在征求意见之后代表权利所有者向社会作出的公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表示,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KTV经营者向音乐作品版权所有者交纳版权费是"天经地义"的事,国家版权局给出的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也只是一个参考标准,根据各地情况不同可以进一步协商。

    刘春田建议,KTV经营者和主管收费部门应当本着客观、现实的态度,就收取版权费的正规程序、具体的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协商,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标准,也利于收费标准的进一步推广。

    消费者:小幅涨价可以接受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大部分被访者表示,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考虑,如果涨价的额度不高可以接受。"就算一个包房每天涨12元,平摊下来也没有多少。"消费者李女士表示,愿意去KTV唱歌的大多都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不会因为小幅涨价减少去KTV的次数。"但是绝不应该完全由消费者来承担所有费用。"李女士表示,若是KTV经营者以此为借口大幅涨价,可能将失去大批客流。RJ200

    新闻时评:收费之争折射版权保护进步

    在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正式公布后,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立即表示质疑,甚至不惜作出“如强行收费,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强硬表态。早在8月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就表示,沪上多家KTV暂时将不会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交费。但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此次质疑的焦点却与以前有所不同:从“交不交”变成了“怎么交”和“交多少”。

    收费标准之争折射出版权保护的进步。尽管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与国家版权局关于交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具体交费额度和措施等等问题还存在着诸多争议,但至少明确了底限:根据版权法,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应当收费。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长足进步。曾经随处可见的盗版光盘、盗版磁带已经逐步退出包括网络购物在内的大部分正规购物渠道。而此次版权费“交多少”之争,或许也可以成为我国卡拉OK行业走向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契机:KTV经营者们,可以明确自己究竟应该如何交费、交多少钱;主管部门也可以就此明确交费法规、交费额度。规矩划下了,知识产权保护之路才会走得更加顺畅。

责编: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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