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社区 论坛 博客 播客 | 网络电视直播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视频]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公布 京沪穗成试点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1月10日 08:27 来源:CCTV.com
进入[朝闻天下]>>

  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备受关注的卡拉OK版权收费的问题,昨天有了明确的说法。国家版权局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上报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告,收费标准将正式实施。

  根据这一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将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每间包房一天12元。根据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区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

  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将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推进。

  公告还特别指出,正在筹建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在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不得收取卡拉版权使用费。权利人已经委托其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

责编:张兰

1/1页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闻  CCTV-少儿  CCTV-音乐  CCTV-E&F